中标
关于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二次)的成交公告
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暑期校园消防隐惠整改工程高配置电脑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施工设备劳务施工噪音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施工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工程地质地下管网建筑物地下管线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现场清洁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观测交通环卫办公生活房屋安全设施施工安全保卫非夜间施工照明供热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土建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钢丝网骨架PE塑料管明杆楔式闸阀地面操作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钢筋混凝土矩形水表井室外地上式消火栓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消防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1-j-2022071813307-3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8-85868288
中标公司江苏言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王康
公告正文
关于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二次)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01-J-2022071813307-3
二、项目名称: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言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1103号办公
成交金额:叁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陆圆整(¥3395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个日历日
项目经理:王康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41711067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上蓉、赵旋、陈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8号
联系方式:0518-85893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方式:张工 0518-8586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58961079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 :
(二次)定稿2022.8.17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doc
(二次)定稿2022.8.17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的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
隐患整改工程_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惠整改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
江苏言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55人,营业收入为2938.54万元,资产总
额为4031.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江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26日
目录2022年8月竞争性磋商文件连云港市政府采购
标段名称: | 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编号: | 320701-J-2022071813307-3 |
采 购 人: |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 ||
集中采购机构: |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8-第四章项目需求-37-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2-第二章磋商须知-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2-
标段编号:320701-J-2022071813307-3一、项目基本情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9日10:30: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第七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2-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苍梧路58号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需求:更换室外消火栓管道,共需铺设1600米160mm直径钢丝骨架PE塑料管、200米110mm直径钢丝骨架PE塑料管,设置节点闸阀10个,室外地上式消火栓10个。预算金额:人民币36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标段名称: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个日历日质量标准: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4日18:00:00止(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开启时间和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0:30: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与地点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大厅网址:开启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时间:2022年8月29日10:30:00(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8-85893139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8号名称: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1.采购人信息
九、电子采购说明电话:15896107967项目联系人:陈老师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张工0518-85868288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3.CA办理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十、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00—12:00:00;15:00:00—18:00: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4.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磋商采购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2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章磋商须知2022年8月17日
4.参加磋商费用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提出。电子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集采机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2此次磋商集采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二、响应文件的编制7.1本磋商文件由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7.磋商文件的解释6.2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2.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1.5磋商供应商必须使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并及时关注版本更新。1.4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2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详见项目需求。3.2标的物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磋商响应报价表2.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2.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3有关费用处理
5.磋商响应文件签署4.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4.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4.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3.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1.1磋商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1.响应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三、响应文件的提交6.1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6.生成响应文件5.1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3.电报、电话、传真以及纸质响应文件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2.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4磋商供应商不得在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也不得在接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1.3对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接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2磋商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前。
1.1磋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1.磋商报价四、磋商报价4.2在特殊情况下,集采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集采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4.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集采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
(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磋商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单价、合价以及各种政策性费用。1.3磋商报价的计价方法(2)可调价格报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1)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1.2磋商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
1.5经磋商后,如果最后报价高于或低于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2)政策性文件按照现行江苏省建设厅、连云港市建设局颁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1)用于磋商报价可参考的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近期的《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参考价》。1.4可选用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4)本项目采用营改增后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报价。(3)施工用水电差价进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规费:包括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应按照有权部门规定计取。3.2下列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磋商,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1磋商供应商必须按工程量清单,用综合单价法编制磋商预算。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价、暂估价、独立费不得变更、不得优惠,否则视为重大偏差。3.磋商报价的编制要求。2.1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报价货币
3.6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5磋商供应商可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情况一律不予认可。3.4工程中产生的垃圾均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清运,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3本工程由磋商供应商自购的材料,磋商供应商须编制自购主要材料一览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和合价。报价中含材料价差,结算时不予调整。(3)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省级标化增加费、扬尘费,应按照有权部门规定计取。(2)税金:包括按规定必须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不含税工程造价乘以工程所在地的税率计算。
线下开启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时间递交CA数字证书,超过截止时间的集采机构有权拒收,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1集采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集采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人员准备身份证件和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1.磋商五、磋商与评审3.8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定量地列出优惠让利的理由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3.7因有工程变更造成的工程量清单增减,按采购人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现场监理签证,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原则为:(1)报价中原有的子项,按磋商报价的单价计算;(2)新增加的近似子项参照相近的子项单价计算;(3)无相同或近似的子项,由成交供应商报价并经监理及采购人审核确定。
2.2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集采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2.磋商小组1.3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后,集采机构当众宣读每份电子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集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宣读顺序按系统中磋商供应商先后顺序进行。供应商未参加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磋商供应商有责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方式进行答疑和澄清。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1)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函未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5.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8)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7)在同一磋商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6)组成联合体磋商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磋商协议的;(5)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4)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磋商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4)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3).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0)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磋商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9)响应文件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预算价或者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的;
(20)以他人的名义参与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磋商的;(1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7)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6)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的;(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符合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2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2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2)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有关要求的;
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5.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6.2.2评审标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3最后报价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按无效响应处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3评审报告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1.2根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六、成交(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4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由集采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提供一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正本)。1.3成交供应商确认后,集采机构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2.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2.1履约保证金缴纳事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2.履约保证金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1.l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工程施工单位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磋商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价格给予扣除标准:1.对于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的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磋商报价为准。八、政策功能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九、质疑和投诉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见格式】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见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材料: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价格=磋商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磋商报价×5%。
1.1.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1.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提出质疑。1.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质疑的提出1.质疑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1.1.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7)必要的证明材料(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2.3质疑处理2.2.4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2.2.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2.2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2.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2.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2.3.6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2.3.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3.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2.3.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2.3.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2.3.1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合同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投诉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投诉2.4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承包人:(简称乙方)发包人:(简称甲方)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合同编号:
工程地点:项目编号: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见证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三、合同工期承包范围: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元金额(大写):元(人民币)五、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四、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合同确定工期以自报工期为准)
4、本合同通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本合同专用条款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8、工程预算书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6、施工图纸5、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十、合同生效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传真: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电话: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见证方: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签订时间:年月日见证时间:年月日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
(2)成交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5)通用条款(双方另有协议不适用的除外);(4)专用条款及有关协议;(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不使用。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行业有关规定及施工图中规定的标准。3.3适用标准、规范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通用条款执行。3.2适用法律和法规
5.工程师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按通用条款。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图六套(含承包人向发包人竣工后提供的竣工图贰套)。4.图纸
姓名:职务:____________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施工变更,2、经济类签证,3、暂停施工。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姓名:职务:____________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到场后,项目经理证件原件要质押给发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每日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供书面请假经发包人批准。7.1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7.项目经理职权: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
7.2.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无法胜任或不能配合发包人工作,发包人有权要求该人员退场,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上述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到达,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人。7.2.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令3天内。7.2承包人人员7.1.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施工合同。7.1.1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解除施工合同,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本工程承建过程中,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证件原件要质押给发包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全部到场,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请假,请假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天;每超一天罚款5000元;如未请假连续3天不到场,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建设单位同时将实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记不良行为。若有特殊原因,项目部人员变更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到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并缴纳变更手续费用。
8.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并代之以:8.发包人工作7.2.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每发现一次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发现十次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7.2.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扣除承包人的10%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7.2.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提供图纸后10日内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工程开工前现场交验。(4)负责应当由发包人负责的证件、批件的办理。(3)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2)施工场地与外部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1)工程开工前,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四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9、承包人工作8.2发包人未做好上述工作,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自发生损失并经双方确认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承包人有关实际损失。(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做到工完场地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构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费用按规定执行。(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各项手续。(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通用条款。(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等),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责任和费用)。禁止外单位施工车辆、人员出入工地,负责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
13、工期延误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方资料7天内予以确认。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每周四报周进度计划。10、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助发包人做好与市容、环保、交通、公安、街道等部门和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
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达到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各施工工序完工具备交付下道工序的部位。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其中17.1款明确如下: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四、质量与验收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通用条款。
23.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3.3本工程涉及的暂估价项目的磋商主体为建设单位,磋商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23.1实行磋商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磋商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响应文件为准。23、合同价款及调整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a、主要建筑材料按照单位工程响应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5)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磋商报价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参照苏建价〔2008〕67号执行,本工程约定如下:(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实施,现场签证的费用按照零星项目计价。(3)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1)设计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6)磋商工程以磋商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d、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c、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b、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5.1承包人向工程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周四前将当周完成的工程量送发包方和监理,其余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25、工程量的确认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的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预付款。24、工程预付款(8)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按2004年江苏计价表规定组价按中标价下浮率让利后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7)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调整因素确定后14日内向合同另一方提出,经双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调整因素确定后14日内向合同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工程价款调整。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日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八、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双方约定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承包方供应。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经甲方和监理方事先认可。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七、材料设备供应工程竣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97%,余款质保期满无息付清。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被确认。(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应提供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发包方应在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三)项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对并提出核对意见。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4、费用定额确定:参照省、市颁发的现行的、同期工程造价计价相关的文件规定。3、计价规范的确定:GB50500-2013计价规范。2、材料价格的确定:主要材料价格参见同期连云港市颁发指导价。1、工程量的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竣工结算办理完毕30天内,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将审定的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书在15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的,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应对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签收,拒不签收的,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2)本合同协议书;(1)GB50500-2013计价规范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贰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否则迟一天按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32、竣工验收(9)其它依据。(8)磋商文件;(7)响应文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35、违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具体处理办法详见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36、索赔与现场签证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一次验收达不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最多不超过10万元。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请有关部门调解;(1)双方协商解决37.2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产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37、争议
39、不可抗力总承包服务费不计38.2总承包服务费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准转包或擅自分包。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且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并视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8、工程分包十一、其它
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40、保险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由有关部门认定成灾的。
附件1:47.2所有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用均由磋商供应商支付,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47.1在该工程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7、补充条款:(另行约定)46.1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采购人报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46、合同份数
附件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 | 层数 | 跨度(米) | 设备安装内容 | 工程造价(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 期 |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
3.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1.土建及安装工程为年,设备为年;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5.其他约定: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
六、其他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息。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计结算价款的3%。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第四章项目需求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一、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工程,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4、连云港市及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
1、同类标准中若国家有新颁布实施的,按新标准执行。备注:其他详见施工图说明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年。二、项目其他要求2、若没有国颁标准的,按相应的行业标准执行。
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工程 | |||||
工 程 量 清 单 | ||||||
采 购 人: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
编 制 人: | 复 核 人: |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
编 制 时 间: | 复 核 时 间: | |||||
扉-1 |
总 说 明 | ||
工程名称: 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表-0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1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整个项目 | ||||||||||
1 | 040501004001 | 钢丝网骨架PE塑料管 | 1.材质及规格:钢丝网骨架PE塑料管dn1602.连接形式:电熔连接3.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水压试验4.水冲洗 | m | 1600 | |||||
2 | 040501004002 | 钢丝网骨架PE塑料管 | 1.材质及规格:钢丝网骨架PE塑料管dn1102.连接形式:电熔连接3.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水压试验4.水冲洗 | m | 200 | |||||
3 | 030807001001 | 明杆楔式闸阀 | 1.材质:铜合金2.型号、规格:Z41T-10 DN150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 个 | 9 | |||||
4 | 030807001002 | 明杆楔式闸阀 | 1.材质:铜合金2.型号、规格:Z41T-10 DN100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 个 | 1 | |||||
5 | 040504001001 | 地面操作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 | 1.参考图集05S502-162.D=1500 | 座 | 6 | |||||
6 | 040504002001 | 钢筋混凝土矩形水表井 | 1.参考图集05S502-1362.DN150 | 座 | 2 | |||||
7 | 030901011001 |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 | 1.安装方式:明装2.型号、规格:SSF100/65-1.6 | 套 | 10 |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2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8 | 030905001001 | 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 1.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 系统 | 1 | |||||
9 | 030905002001 | 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 | 1.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 | 点 | 1 | |||||
分部分项合计 | ||||||||||
措施项目 | ||||||||||
单价措施合计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1 页 共 3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1 | 031302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 | 1.1 | 基本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1.5 | ||||||
1.2 | 1.2 | 增加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 | ||||||
1.3 | 1.3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21 | ||||||
2 | 031302010001 | 按质论价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 | ||||||
3 | 031302002001 | 夜间施工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4 | 031302003001 | 非夜间施工照明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在计取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时,建筑工程、仿古工程、修缮土建部分仅地下室(地宫)部分可计取;单独装饰、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安装部分仅特殊施工部位内施工项目可计取 | ||||||
5 | 031302004001 | 二次搬运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6 | 031302005001 | 冬雨季施工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2 页 共 3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施项目设备费 | ||||||||||
7 | 031302006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8 | 031302008001 | 临时设施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9 | 031302009001 | 赶工措施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0 | 031302011001 | 住宅分户验收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在计取住宅分户验收时,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地下室部分不计入计费基础 | ||||||
11 | 031302012001 | 建筑工人实名制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 ||||||
12 | 031302015001 | 智慧工地费用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3 | 031302013001 | 特殊施工降效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4 | 031302014001 | 协管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3 页 共 3 页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一 | 其他项目 | ||||||||||||||||||||||||||||||
1 | 暂列金额 | 15000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 | 明细详见表-12-6 | ||||||||||||||||||||||||||||
合 计 | 15000 | — | |||||||||||||||||||||||||||||
表—12 |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项 | 15000 | ||||||||||||||||||||||||||||
合 计 | 15000 | ||||||||||||||||||||||||||||||
表—12—1 | |||||||||||||||||||||||||||||||
计日工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暂定 | 实际 | ||||||||||||||||||||||||
1 | 人工 | ||||||||||||||||||||||||||||||
1.1 | |||||||||||||||||||||||||||||||
人工小计 | |||||||||||||||||||||||||||||||
2 | 材料 | ||||||||||||||||||||||||||||||
2.1 | |||||||||||||||||||||||||||||||
材料小计 | |||||||||||||||||||||||||||||||
3 | 机械 | ||||||||||||||||||||||||||||||
3.1 | |||||||||||||||||||||||||||||||
机械小计 | |||||||||||||||||||||||||||||||
4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4.1 |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小计 | |||||||||||||||||||||||||||||||
总计 | |||||||||||||||||||||||||||||||
表—12—4 |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标段:分包三新海高级中学暑期校园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 | |||||||||||||||||||||||||||||
1.1 | 社会保险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2.4 | ||||||||||||||||||||||||||||
1.2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42 | ||||||||||||||||||||||||||||
1.3 | 环境保护税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1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1.01 | 9 | ||||||||||||||||||||||||||||
合 计 | |||||||||||||||||||||||||||||||
表—13 |
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封面)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的工程的磋商文件(包括补充通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磋商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总价,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承担相关的责任。致:采购人一、磋商响应函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供应商(公章):
磋商供应商:(签章)(六)贵单位所发出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五)我单位保证在成交后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同志(身份证号:)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四)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三)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二)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后的6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响应文件。
开户银行名称: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单位地址:
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二、磋商响应报价表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地址:银行帐号:
项 目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响应报价 | 人民币(大写):(小写): |
预计工期 | 签订合同后 天内竣工 |
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②此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注:①磋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但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的最后报价。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由本单位承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请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定。三、资格证明文件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填报说明: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磋商供应商名称:
授权委托书(格式)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
磋商供应商:(盖章)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采购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磋商、评审、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我公司参与贵单位工程项目的磋商,我单位郑重承诺: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承诺书注:必须附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声明人(公章):
供应商:(盖章)综上,我单位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磋商或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特此承诺!4、磋商全过程(含质疑、投诉环节)出示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3、绝不出借挂靠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同志在该项目磋商期间确无在建工程;1、法定代表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同志及本公司近3年以来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采购人名称):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承诺书日期:年月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特此承诺!综上,我公司承诺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参加磋商,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被取消磋商、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记录不良信用。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3、我公司承诺的均是真实、有效的。2、我公司在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为合格;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1、我公司在磋商期间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我公司参与贵单位(项目编号:)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我公司郑重承诺:
第七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注: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磋商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作同比例变动。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
三、评审原则: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一、磋商小组:
1、价格分:30分综合评分法(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一)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必须客观、公正、审慎,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五、成交标准:2、商务技术分:70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评审优惠的,以优惠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6分 | 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总体概述。内容需包含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方面。优:概述特别详细,组织机构健全,总体安排科学,方案考虑周全,有合理化建议,综合评定为优:5-6分;良:概述一般详细,总体安排可行,方案考虑一般细致,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3-4分;中:概述方案过于简单,对于项目实施、部署不周全的:1-2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
项目施工方案6分 | 磋商供应商提供施工方案。内容需包含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关键部位、针对本项目施工环境需要采取的施工技术和组织措施情况等。优:施工方案全面、合理、有针对性合理的:5-6分;良:施工方案全面、有针对性,合理性略有欠缺的:3-4分;中:施工方案有针对性,但合理性有较大欠缺的:1-2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
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质量控制6分 |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质量控制。内容需包含施工进度控制措施(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等)、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可靠性等。优:计划及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5-6分;良:计划及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合理性略有欠缺的:3-4分;中:计划及控制措施针对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一般的:1-2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5分 | 磋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优:针对本项目的措施设置合理,安排得当的:4-5分;良:针对本项目的措施设置比较合理,安排基本满足的:2-3分;中:针对本项目的措施设置一般:0.1-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
投入计划5分 | 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投入计划。内容需包含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等投入计划。优:人员、机械、材料准备充分的:4-5分;良:人员、机械、材料准备一般,不影响工程进度的:1-3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
施工重点难点解决方案6分 | 磋商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出本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方案。优:对本项目重难点描述全面,提出的解决方案科学、可操作性强的:5-6分;良:对本项目重难点描述基本完整,解决方案基本科学可操作的:3-4分;中:对本项目理解一般,重难点描述一般,提出解决方案一般的:1-2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
项目团队15分 | 1、拟投入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消防工程师得4分;3、拟派技术人员中具有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不可一人多证)上述1-3项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质量保证6分 | 免费质量保证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业绩15分 | 磋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消防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为35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标的内容以合同为准,否则不得分。 |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