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1#楼供配电工程(线路外网部分)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ec-2023113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文0371-639196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中原大数据中心二期1#楼供配电工程(线路外网部分)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中原大数据中心二期1#楼项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1#楼供配电工程(线路外网部分)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YXEC-20231130-001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忠贤路以南、宇正路以北、西边到大有路、东临锦绣路。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中原大数据中心至上级变电站10KV线路敷设。从前程变电站至中原大数据中心1#楼高压配电室的10kV线路1条,从永嘉变电站至中原大数据中心1#楼高压配电室的10KV线路1条,具体内容与要求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开始时间以本次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二阶段:完成从中原大数据中心已建成区专用配至园区其他楼栋用电过渡方案的施工,此部分为暂列项,根据招标人后期项目具体需求实施。第二阶段施工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1 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1#楼供配电工程(线路外网部分)施工总承包图纸中从2个上级变电站至中原大数据中心1#楼高压配电室的10kV线路,包括供货、运输、线路敷设、原有排管通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办理验收送电手续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设备及材料(如电缆、排管等)需经招标方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2.4.2 从本中心配备用馈线柜至Ⅲ段、Ⅳ段进线柜的2条10kV线路的材料、安装。
2.4.3负责与当地供电部门、市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以及办理相关施工、验收送电及批复文件手续;
2.4.4 负责协调办理电缆进入市政排管的相关事宜;
2.4.5 编制竣工图,负责完成竣工验收送电、结算;
2.4.6其他与本工程施工以及10kV线路工程有关的事宜。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合格并满足郑州供电公司的验收质量标准要求。
2.6 工期: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5天,第二阶段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90天。
2.7 质量保修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电移交之日起计算。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或以上)、承试四级(或以上)、承修四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企业业绩: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配电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5.3投标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3.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进行全电子化招标。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豫信e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招标活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首页-办事指南:投标人首次注册办理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注册入库)、投标人操作手册。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豫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下载招标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招标文件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上传至豫信e采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资料。招标过程中,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招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豫信e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同时,投标人应将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file文件、xbid文件及导出的盖章版PDF文件加密发送至邮箱eathinkcgzx@126.com作为备用文件。开标期间如果因系统异常导致投标人文件上传失败的,评审小组有权启用备用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期间未出现上述异常,则不再检查投标人备用文件发送情况。
5.4取消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杨桥大道25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809658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联系人:张文、张志辉、王上博、谭文凌、周豪
联系方式:0371-63919640
邮箱:hnyuxin02@126.com
监督单位(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0371-80965552
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中原大数据中心二期1#楼供配电工程(线路外网部分)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中原大数据中心二期1#楼项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1#楼供配电工程(线路外网部分)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YXEC-20231130-001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忠贤路以南、宇正路以北、西边到大有路、东临锦绣路。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中原大数据中心至上级变电站10KV线路敷设。从前程变电站至中原大数据中心1#楼高压配电室的10kV线路1条,从永嘉变电站至中原大数据中心1#楼高压配电室的10KV线路1条,具体内容与要求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开始时间以本次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二阶段:完成从中原大数据中心已建成区专用配至园区其他楼栋用电过渡方案的施工,此部分为暂列项,根据招标人后期项目具体需求实施。第二阶段施工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1 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1#楼供配电工程(线路外网部分)施工总承包图纸中从2个上级变电站至中原大数据中心1#楼高压配电室的10kV线路,包括供货、运输、线路敷设、原有排管通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办理验收送电手续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设备及材料(如电缆、排管等)需经招标方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2.4.2 从本中心配备用馈线柜至Ⅲ段、Ⅳ段进线柜的2条10kV线路的材料、安装。
2.4.3负责与当地供电部门、市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以及办理相关施工、验收送电及批复文件手续;
2.4.4 负责协调办理电缆进入市政排管的相关事宜;
2.4.5 编制竣工图,负责完成竣工验收送电、结算;
2.4.6其他与本工程施工以及10kV线路工程有关的事宜。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合格并满足郑州供电公司的验收质量标准要求。
2.6 工期: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5天,第二阶段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90天。
2.7 质量保修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电移交之日起计算。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或以上)、承试四级(或以上)、承修四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企业业绩: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配电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5.3投标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3.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进行全电子化招标。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豫信e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招标活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首页-办事指南:投标人首次注册办理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注册入库)、投标人操作手册。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豫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下载招标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招标文件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上传至豫信e采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资料。招标过程中,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招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豫信e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同时,投标人应将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file文件、xbid文件及导出的盖章版PDF文件加密发送至邮箱eathinkcgzx@126.com作为备用文件。开标期间如果因系统异常导致投标人文件上传失败的,评审小组有权启用备用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期间未出现上述异常,则不再检查投标人备用文件发送情况。
5.4取消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杨桥大道25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809658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联系人:张文、张志辉、王上博、谭文凌、周豪
联系方式:0371-63919640
邮箱:hnyuxin02@126.com
监督单位(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0371-80965552
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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