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型钢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sj-hyr-wz-2024-0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晓林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HYR-WZ-2024-027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因项目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型钢,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槽钢
8#


11.263

2
槽钢
10#


6

3
角钢
63


5.786

4
槽钢
20


64.42

5
角钢
63*5


4.882

6
角钢
75*6


1.381

7
工字钢b
25 34支12米


17.148

8
工字钢b
20 100支9米


27.962

9
钢板
4.75*1.55*600


10.95


注:本次询价计划数量可与实际使用数量上下浮动10%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1.报价人为个人经营,注册时间2024年4月30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所需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其他要求:本次物资的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格结算。
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
支付比例:货款由甲方账户进行支付,甲方将根据资金状况及在验收使用正常合格后并按时开具合格发票后三个月开始支付该批结算货款的60%(甲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据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该批结算货款的35%在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无其他质量缺陷6个月内支付,预留5%作为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该批货物交验合格,9个月的质量保证期满后按交验批次付清。
3、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网银、铁建银信等进行结算(兑付期限为6个月,若乙方提前支取货款由乙方承担贴息)。
4、型材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单价(简称“A2”)=结算基准价(B2)+综合费(N)
(1)结算单价(简称“A2”):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招标物资运至采购人指定工地交货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2)结算基准价(B2):本次招标型材投标基准价为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南京市场工角槽钢价格行情”“南京市场中厚板价格行情”工字钢以“鑫达”品牌,槽钢以“唐山电力”品牌,中厚板以“萍钢”品牌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不参考备注价,四舍五入取整)
a. 如我的钢铁网当天有多个报价时,以首次报价为准(不参考备注栏价格)
b.供应时供应物资对应规格无公布网价时,其供应周期结算基准价参照最接近小规格基准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确定 ;
(3)综合费(N):中标合同报价中的综合费,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
(4)供应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5)含税到站单价=投标基准价(B1)+综合费(N)。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年12月28日15时0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ztssj2byj8@163.com。
联系人:胡晓林  宋浩
联系方式:19801101035  15234383707
邮箱:ztssj2byj8@163.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
                      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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