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拥有符合运行需求的机组人员,包括2名飞行员、2名机务人员,提供上述人员执照复印件(飞行人员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行执照,具备人工增雨飞行能力与仪表等级,并取得Y12型飞机签注资质;机务人员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航空器维修执照并取得Y12型飞机的维修与放行资质)
★2.供应商承诺近三年无一般及以上通航作业类飞行事故,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连续从事人工降雨/雪作业5年以上,提供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4.按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条例对甲方的飞机进行执管,包括日常维护、飞机保洁、定检、作业飞行、适航年检、机载任务系统基础维护(检查确认机载任务系统固定良好、外观完整、飞行时设备保护以及甲方赋予的相关工作)等,确保飞机适航。
★5.负责申请飞行作业任务的使用机场及作业计划的申报;进行航材储备,协调航油的及时供应,不影响正常作业飞行。
★6.承担维修计划内且单价5万元以下的航材送修/采购费用,垫付超出上述约定范围的维修费用。
★7.承担作业期间的军、民航空管协调及作业机场综合保障费用(机场综合保障费用包含机场使用费、起降费、保障费等)。
★8.负责办理飞机机身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关保费(保额按4800万元计算)。
★9.负责机组人员的保险及甲方乘机人员投保2座(500万元保额/座)。
★10.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按期完成甲方每年作业季(一般为4月1日-9月30日,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前后延长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人工增雨作业和其它任务。
12.负责与飞机生产厂家联系,承担技术出版物更新和使用事宜(包括飞行手册、维修手册、飞机设备系统技术资料的更新及修订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托管期满如甲乙双方不进行续约,乙方必须将飞机及其随机附带的运行技术资料、记录和档案等完整资料交付甲方。
14.飞机在采购方作业季内年低限飞行时长为120小时。超出120小时后采购方按不超出每小时18000元付费,具体数额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5.在采购方作业期外,在确保国家重大保障任务的实施的基础上,供应商应积极寻求其他合作渠道,保障飞机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作业效益,补偿飞机运营成本,取得的收入如何分配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6.中标后负责办理必备手续,并保证按采购方要求执行人工增雨作业及科学试验任务。
二、商务要求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续签年限:本项目可续签一年合同,每年底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续签条件及方式: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选择是否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服务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且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服务,达到采购方满意;可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自飞机托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飞机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基地机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当年10月15日任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验收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