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311435.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1435.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金玲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关于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2】56号)、《关于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 FDPE 等 4 套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新区乙烯厂区及厂区外新征地域 。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114353513.21元(含税) 。
2.4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24万吨/年双氧水装置、化工厂区区域变配电(一)(110kV、35kV 配电装置)及化工厂区区域变配电(三)( 35kV/10kV电力变压器)共4个主项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数字化交付,配合中间交工验收、投产试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和工程保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及以上且压力容器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且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以下资质证书为准: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
②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工程设计项目,或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③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4)联合体的组成要求:牵头人、施工成员各1名;
(5)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第3.1(1)、(2)①②、(4)、(5)①②、(6)的资格条件;
(6)联合体施工成员应符合第3.1(1)、(2)③④、(3)、(4)、(5)③、(6)的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之一:
①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②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执业业绩之一:
①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②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执业业绩之一:
①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②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
③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④炼油化工装置的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2015年以来有以下执业业绩之一:
①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④炼油化工装置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5)质量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或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②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
③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
④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6)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②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
③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
④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7)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②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
③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环氧乙烷装置或新建20万吨/年及以上双氧水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
④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19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 17 时00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4.4基础设计图纸的获取,请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获取图纸资料(脱密版),获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8.招标人”。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954乡道乙烯项目部办公区517室;
邮编:525000;
联系人:刘金玲;
电话:0668--2237893;
电子邮箱:liujinl.mm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楼 ;
邮编: 210019 ;
联系人: 严嵘 ;
电话: 025-66010805 ;
电子邮箱: yanr65@sinopec.com。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办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李林/06682234206

电子邮箱

lilin.mm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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