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阴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静宜025-847954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江阴市白屈港综合整治暨多港联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码头工程勘察设计JY-BQGMT-2023-SJ 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25 15:57:43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江阴市白屈港综合整治暨多港联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码头工程勘察设计JY-BQGMT-2023-SJ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白屈港综合整治暨多港联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码头工程已由江阴市人民政府以澄政字[2023]4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阴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址:位于江阴市白屈港沿线。

2)建设内容

江阴市白屈港综合整治暨多港联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码头工程拟在白屈港航道建设三座码头,建设规模均为100吨级普货泊位(水工结构兼顾靠泊小于1000吨级船舶设计),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后方陆域及相关配套设施,合计泊位总长度约600m、陆域面积合计约10m2

2.2招标范围:

(1)总体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结合江阴市白屈港综合整治暨多港联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码头工程项目基本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以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各阶段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应按照《港口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和《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河港总体设计规范》等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

(2)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工程建设的自然条件分析、吞吐量预测、船型选择、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安全劳动卫生及投资估算等;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给水排水、消防、控制、通信、采暖通风、安全、劳动卫生、节能、环境保护,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工程概算等;

3)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进行上述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的总体设计、总平面、航道、陆域形成、堆场道路、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办公用房、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等;

4)勘察(测量)工作包括:为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5)后续服务包括: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施工配合,配合业主进行相关专项审查,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2.3勘察设计周期安排:

(1)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2)在项目取得主管部门岸线批复、项目备案文件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

(3)初步设计取得审查批复后,接业主书面通知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

(4)根据业主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5)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6)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除需保证上述设计周期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业主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

(7)总设计服务期以完成委托范围内全部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服务结束为止;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后续根据施工进度完成驻场服务及施工配合、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设计单位要求);

(3)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勘察单位要求)。

3.1.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100吨级及以上港口码头工程设计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过100吨级及以上港口码头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拟派。

3.1.4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④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设计类型)的从业单位,则联合体视为红名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水利局

地 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0-86861302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叶静宜、傅博

电    话:025-84795462

E-mail:yejingyi@jocite.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0时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0 时30 分。

(4)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5)特别提醒:

①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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