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华镇何王小区供电配套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zj-c2023-0008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公司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吴亚峰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向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九华镇何王小区供电配套工程项目(JSZC-320682-NTZJ-C2023-000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ZJ-C2023-0008
项目名称:九华镇何王小区供电配套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950000.00元
最高限价:2940600.00元
采购需求:九华镇何王小区供电配套工程项目,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供电配套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4)响应供应商须符合“苏电安委办【2003】5号文”关于电网作业单位和人员“双准入”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核心班组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需提供“人员安全准入信息卡”,工作负责人需配置配电线路和变电人员至少各一名,需提供考试记录(或截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四楼)B412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5.其他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锦绣路1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吴亚峰;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519088886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朱向阳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565088
附件:
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磋商文件
3.采购人信用承诺
项目概况
九华镇何王小区供电配套工程项目(JSZC-320682-NTZJ-C2023-000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ZJ-C2023-0008
项目名称:九华镇何王小区供电配套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950000.00元
最高限价:2940600.00元
采购需求:九华镇何王小区供电配套工程项目,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供电配套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4)响应供应商须符合“苏电安委办【2003】5号文”关于电网作业单位和人员“双准入”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核心班组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需提供“人员安全准入信息卡”,工作负责人需配置配电线路和变电人员至少各一名,需提供考试记录(或截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四楼)B412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5.其他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锦绣路1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吴亚峰;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519088886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朱向阳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565088
附件:
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磋商文件
3.采购人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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