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天河大队、警保卫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106-92-01-06863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交警支队天河大队、警保卫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交警支队天河大队、警保卫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交警支队天河大队、警保卫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北路以东,华观路以南的岑村教练场用地范围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交警支队天河大队、警保卫大队业务用房项目选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地块,项目用地面积16251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22451.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31.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20.5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以及室外绿地、道路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2451.67平方米,最大高度30米,最大单跨跨度7.8米。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含前期工程、通信设施、信息化专项工程(如有)】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预(结)算工程量、工程进度款、合同支付、变更台账)、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第三方检(监)测、树木砍伐清除或迁移利用、文物保护、文物挖掘、管线迁改、坟墓迁移、工程创优(如有)、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此外,监理单位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协助配合委托人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以及树木砍伐清除或迁移利用、坟墓迁移情况跟进、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24.7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⑦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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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020-2290567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8349217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