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滁东升邻里D113、D119到期商铺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402-002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02月18日10时至2024年0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苏滁东升邻里D113、D119到期商铺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02月18日10时至2024年0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 竞价标的物:
标的物1(一标段):苏滁东升邻里D113店铺招租项目,建筑面积260.5平方米,评估价368868.00元/年。
标的物2(二标段):苏滁东升邻里D119店铺招租项目,建筑面积43.06平方米,评估价20664.00元/年。
本次招租共二件标的物,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易燃易爆、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项目,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出租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房屋装修须服从出租方及市容部门的相关规定,标的物1经营业态仅限通信行业,标的物2经营业态仅限眼镜店。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的租金(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4、承租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为准。
6、其他相关要求: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 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规定。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消防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协助。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租赁期限三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每年递增涨幅为5%,第二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三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前缴纳,第二年租金在合同第一年度满前一个月缴纳,第三年租金在合同第二年度满前一个月缴纳。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成交价/12)*3个月,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竞得人无违约情形下,招租人按竞得人提供的由招租人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竞得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竞得人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竞得人原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竞得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9、竞得人须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持证经营,必须遵守市容相关管理规定,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招租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得分租、不得转让,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10.竞得人须在正式营业前自行办妥应该具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等。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竞得人须按招租人要求无条件撤离承租房屋。
11、老承租户无免租金装修期,新承租人提供免租金装修期,根据现场情况及装修方案原则上给予免租金装修期不超过30天,以合同起始时间开始计算。由竞得人自行装修,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装修开工前须向招租人报送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招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
12、房屋面积300平以上或装修金额超过30万的,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消防报验。
13、租赁期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内部消防设施维护。
14、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为准。
三、租金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竞租起始价:368868.00元/年,保证金:5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二标段竞租起始价:20664.00元/年,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为3000元(每个标段均为1500元),由竞得人在项目结束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02月18日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99
二标段: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20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苏滁东升邻里D113、D119到期商铺招租项目(*标段)”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需与项目标段号对应。
2)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竞价成交通知书,拿到竞价成交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主动将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费缴入商管公司账户(账户名称: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滁州分行,账号:496010100100189128)同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3)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或转租等行为的,均可参与。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成交后我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2、竞得人在成交后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信誉、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给招租人进行核查,无法提供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由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竞价人。
八、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02月18日10时至2024年02月19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价高者成交,竞价结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租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租人和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招租公告、标的物介绍、考核细则及租赁合同等,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方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房产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房产出租单位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出租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原承租房产等详细信息)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7、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8、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等相关开户费、使用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具体情况由竞得人自行现场勘查。
十、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培伟、王颖
电话:18555002219、13955011663
联系地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栋406室)
出租单位: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市场运营部
联系电话:0550-2199189
2024年2月6日
东升邻里D119(评估报告).pdf
标的物介绍.doc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docx
东升邻里D113(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