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盐城市东台市唐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施工的招标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2023-10-12 16: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度盐城市东台市唐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盐城市东台市唐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东台市农业农村局以苏农复【2023】19号、盐农建【2023】6号、东农【2023】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东台市唐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炬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盐城市东台市唐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东台市唐洋镇
2.2项目建设规模:2023年度盐城市东台市唐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及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3合同估算价:733.4438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5月(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6本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DT202310111211141319 | 2023年度盐城市东台市唐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 | 2023年度盐城市东台市唐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及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原农业综合开发或滩涂配套或农田水利或土地整理或高标准粮田或高标准农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该业绩已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
3.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4.3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的拟派项目经理,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4.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2023年3月后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组成人员的保险及证书等相关资料在中标签订合同前按要求提供。
3.5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默认为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水利),网址为:http://221.231.4.242:2000/ycslhy/HuiYuanInfoMis2_YCSL/Pages/SSO/login.asp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
5.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4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开标、评标步骤 | 1、按投标人须知5.2的程序开标; 2、拒收或退回出现投标人须知4.2.3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 3、若通过步骤2的投标人小于等于20家,对所有投标文件按本表2.1.1、2.1.2、2.1.3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若通过步骤2的投标人数量大于20家,则按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排序,分成高中低三段(分段时高段、中段均去尾取整,多出的全部划入低段,例如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标人有23家,23/3=7.667,则高段7家,中段7家,低段9家)由公证机构抽取2家、2家、3家的投标文件,按本表2.1.1、2.1.2、2.1.3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注:①低于所有报价平均值的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本步骤的抽取。 ②本步骤抽取的投标文件,只用作计算评标基准值。 4、将通过步骤3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代入《评分细则》,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被拒收、退回以及在步骤3中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除外); 5、将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与其业绩、信用分进行合分,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4.承诺函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
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6.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7.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6.社会保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7.联合体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8.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3.质量标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6.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
8.招标人其他要求 | 无 | ||
9.允许的偏离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 ||
10.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 报价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 | ||
11.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
12.按要求澄清确认 | 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 ||
13.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 ||
14.遵纪守法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A:投标报价: 97 分 B:其他因素: 1.信用:2分 2.业绩:1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详见《评分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β值取值范围:25%、30%、35%, α取值为:95%、96%、97%; αβ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详见评分细则。 | |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上述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不可竞争费(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不可竞争费(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 ||
修正后的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
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无义务就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评分项是否能够得分和投标承诺书中的各项内容是否真实等查询互联网或相关媒体。后续招标人复核、考察,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异议投诉受理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的,将由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请各潜在投标人谨慎投标。
评分细则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方法一:将通过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1款 开标、评标步骤1-3项”的投标文件,取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平均值为B,最高限价为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T,则:
评标基准价S=T×α×β+B×(1-β)
β取值范围为25%~35%,α的取值范围为95%~97%,α、β均在开标时由公证机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数值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将通过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1款 开标、评标步骤1-3项”的投标文件数量≥5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之后进行算术平均,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
二、投标报价97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详见评标办法2.2.2。
二、其他因素得分:3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其他 因素 | 企业信用报告 | 投标人委托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并在“信用盐城”网站上公示的,取得AAA 级得 2 分,AA 级得 1.8 分,A 级得 1.6 分,BBB 级得 1.4 分,BB级得 1.2 分,B 级得 1.0 分,C 级及低于 C 级的,不得分。 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及“信用盐城”网站公示的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 |
2 | 业绩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020年01月0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原农业综合开发或滩涂配套或农田水利或土地整理或高标准粮田或高标准农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 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同招标公告,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如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资格审查业绩则不参与计分。 | 1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诚信库真实性要求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主流造价软件支持的商务标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不得因现场清勘未到位、材料价格市场浮动超预期、群众矛盾、生产矛盾等任何原因中止合同。如有发生,没收履约担保金,中标人将被认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须承担因中止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和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在以后项目招标中拒绝其参加投标;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唐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炬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唐洋镇唐新东街32号 地 址:东台市汇银商业广场B幢6-203室
邮 编:224200 邮 编:224200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13813237842 电 话:1596209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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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