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大朗镇中心小学室外运动场翻新改造工程造价预算
金额
13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190011369245347224062608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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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镇中心小学室外运动场翻新改造工程造价预算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1.根据大朗镇中心小学室外运动场翻新改造工程开展预算服务,对开展对项目的概(估)算、预算、集中支付、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等工作; 2.编制的工程招标控制价报告必须能通过大朗镇财政分局审核要求,并派不少于1名编制预算工作人员参加大朗镇财政分局组织的预算审核会议;3.在东莞市范围内,必须有不少于两名工程咨询师常驻。4.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编制预算报告书,成果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并出具一式8份的预算报告书,应包含8份纸质报告,1份电子版报告(含导出版和广联达版)。中选单位需在收到图纸等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预算编制文件,如无法按期完成,甲方可以无条件取消合约,且不做任何赔偿。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13798756995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340,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中选服务机构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服务。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最终中标预算费不得高于大朗镇财政分局最终审定的预算费,如中标预算费高于大朗镇财政分局最终审定的预算费,则按大朗镇财政分局最终审定的预算费支付本项目预算费。 计费标准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设计服务酬金,以最终审定造价为基数进行计算。(包含预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6-29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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