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嘎桑次仁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百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亮1588385965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色尼区那曲镇罗岗村牦牛育肥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色尼区那曲镇罗岗村牦牛育肥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色尼区那曲镇罗岗村牦牛育肥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那发改农经【2024】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三牧联动”改革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计容面积8327.22平方米,其中,牛舍2栋,每栋3052.28平方米,共6104.56平方米,办公配套用房298.07平方米,消毒间29.07平方米,水井房11.29平方米,门卫室45.68平方米,干湿分离车间351.54平方米,牛粪晾晒棚204.90平方米,病死处理间97.18平方米,牛粪加工车间162.54平方米,精料棚306.25平方米,干草棚451.41平方米,隔离牛舍2栋,每栋126.72平方米,共253.44平方米,气瓶间11.29平方米;新建不计容面积472.33平方米,其中,储存塘472.33平方米;改造牛舍2598.96平方米,附属工程含场地硬化9792.45平方米,打井1座,机动车位127.14平方米,围墙904.00米,撒播草籽12229.75平方米,牛粪晾晒场地1047.84平方米,牛粪晾晒场地钢围栏175米,总体给排水工程、总体电气工程;购置配套设施设备。(设备及工器具购置中的配套软件设备、工艺设备、地磅,需和原有系统匹配)(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三牧联动”改革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色尼区那曲镇罗岗村;
2.5建设工期:6个月(以开工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3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30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6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
邮 编:852000
联 系 人:嘎桑次仁
联系电话:0896-3361131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百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葛亮
联系电话:15883859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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