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陶欣食品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原材料供应商入库遴选项目-【肉类】的澄清公告(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注明供应商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并需胶装成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采购要求根据业主要求现补充内容如下:景德镇陶欣食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欣食品)下设猪肉操作中心,含猪肉分割间、猪肉包装间和猪肉冷冻库,为确保新鲜分割肉的品质与安全,高校食堂新鲜分割肉要求在陶欣食品猪肉操作中心进行加工。
①每月肉类供应商考评得分第一的,需要在陶欣食品猪肉操作中心进行加工。
②出现肉类供应商考评得分并列第一的情况,采取抽选方式确定。
③供应商未能履约或不遵守猪肉操作中心相关要求的,陶欣食品有权进行替换。
④供应商因自身条件不符合陶欣食品猪肉操作中心加工的,可以放弃参与并提交情况说明至陶欣食品综合内控部。
以上采购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响应,未响应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景德镇陶欣食品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