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翠北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8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51-872002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翠北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翠北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31150                           
1.2项目名称: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翠北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1.3采购需求:高通量卫星通信站、LTE站、通信费、实时传输红外相机等设备及本底资源调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期:合同签订、预付款到位后1年内。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服务类总价款的 30%,预付设备类总价款的 30%;进度款:设备类硬件设备进场后,可申请验收,通过阶段性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依据设备到场到货清单分别支付进度款,进度款占总价款的40%,服务类依据调查进度进行付款,进度达到50%后支付服务类总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项目分别完成验收后,由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7日内、采购方需分别支付剩余设备类及服务类尾款,为分项总价款的27%,剩余3%总价款作为质保金,项目结束后1年零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6交货地点:伊春市丰林县五营镇五营林业局
1.7质保期:货物类质保期2年,服务类完成后跟踪期为60日。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4,810,000.00元(含税、运输、安装、培训等一切价格),其中设备类涉及总金额 281 万元,服务类涉及总金额 200 万元。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其中4.1、4.2、4.7、4.8需要的材料,设备类与服务类供应商均提供,4.3需要的材料意向供应商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须提供,4.4 需要的材料要求服务类供应商提供,4.5 需要的材料设备类与服务类供应商均提供,总和满足要求即可,4.9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没有2022年审计可追溯到前一年2021年)。
4.3意向供应商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一方须提供高通量卫星网络运营商出具的服务承诺(须附工信部针对该卫星通信网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和所属卫星运营商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所属卫星运营商单位公章)。
4.4服务类供应商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5意向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0人且符合项目专业要求的实施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实施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人员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实施技术负责人及调查技术负责人需均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需具备PMP证书,实施技术负责人及调查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具有10年(含)以上通信领域工作经验、林业行业经验,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简历并加盖单位公章。
4.6卫星调制解调器:国产品牌,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测试报告或宣传彩页,并加盖设备生产厂家公章。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9:00至2023年8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96,2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陆仟贰佰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0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8月29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wysgcwb@126.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3年8月29日14:00至2023年8月29日15:00
注:意向供应商按照总价进行报价,采购预算481万元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春市丰林县五营镇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8-381111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张女士、杜女士
电    话:0451-87200285、87200282
附    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