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规划新城河路(扬子江路-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霞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规划新城河路(扬子江路-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扬开管许发[2023]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子津街道,西起扬子江路,东至纵二路。
2.2工程规模: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扬子江路,东至纵二路,全长约250m,红线宽25m~3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155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9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注册专业为准,其他人员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1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0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投标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公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报名联系人:何霞13665690703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书面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扬州经济开发区维扬路10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联系人:何霞
联系电话:13665690703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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