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部分县市分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融达招字2024050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师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淑敏0873-39966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部分县市分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关于红河州部分县市分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的请示》红邮分签报【2024】207号文件以各级领导的会签意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部分县市分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被批准实施,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部分县市分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融达招字2024050;
2.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外包单价1元/公里。全年费用预算45万元;
2.5服务内容:个旧、开远、河口、元阳邮政公司四趟邮路驾驶员邮件运输业务外包。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采购的服务期限为1年,签署一年期服务合同。合同到期前采购方将组织完成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则续签1年期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若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项目采购;
2.7服务地点:红河州区域;
2.8服务要求:
作业时间:全天24小时作业。
2.9拟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购拟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若成交供应商因各种原因弃标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违约解除合同,可按评审名次顺序递补候选供应商;
2.10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磋商;
3.4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近3年(2021年6月30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近3年(2021年6月30日至今)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近3年(2021年6月30日至今)内供应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3.8本项目特定要求:
(1)人员要求:不少于5人,供应商所有生产人员必须身心健康,年龄在18岁至50岁之间(提供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投标方需负责所派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包含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4)红河州区域以外企业如中标后须在红河州区域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标前需提供承诺书),便于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支撑,保障日常工作能稳定、高效开展。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4.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3.1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3.2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电子邮箱(853119577@qq.com),同时拨打电话(0873-3996626)办理报名手续。
4.4.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5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规定时间及获取文件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4.1、4.2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4年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5.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80号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0873-8875077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联系人:王淑敏、张登跃
联系电话:13769420118、15126354303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关于红河州部分县市分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的请示》红邮分签报【2024】207号文件以各级领导的会签意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部分县市分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被批准实施,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部分县市分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融达招字2024050;
2.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外包单价1元/公里。全年费用预算45万元;
2.5服务内容:个旧、开远、河口、元阳邮政公司四趟邮路驾驶员邮件运输业务外包。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采购的服务期限为1年,签署一年期服务合同。合同到期前采购方将组织完成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则续签1年期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若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项目采购;
2.7服务地点:红河州区域;
2.8服务要求:
作业时间:全天24小时作业。
2.9拟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购拟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若成交供应商因各种原因弃标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违约解除合同,可按评审名次顺序递补候选供应商;
2.10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磋商;
3.4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近3年(2021年6月30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近3年(2021年6月30日至今)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近3年(2021年6月30日至今)内供应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3.8本项目特定要求:
(1)人员要求:不少于5人,供应商所有生产人员必须身心健康,年龄在18岁至50岁之间(提供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投标方需负责所派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包含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4)红河州区域以外企业如中标后须在红河州区域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标前需提供承诺书),便于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支撑,保障日常工作能稳定、高效开展。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4.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3.1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3.2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电子邮箱(853119577@qq.com),同时拨打电话(0873-3996626)办理报名手续。
4.4.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5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规定时间及获取文件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4.1、4.2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4年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5.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80号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0873-8875077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联系人:王淑敏、张登跃
联系电话:13769420118、1512635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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