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阳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4-JQZCXA-G3051)
金额
23.1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zcxa-g3051
预算金额23.1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咸阳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整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4-JQZCXA-G305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其中1包、2包为竞争性谈判,3包为询价。

一、项目名称:咸阳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ZCXA-G3051

三、项目概况:

1包:车库顶部彩钢板进行除锈粉刷,面积约6000。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主,直至达到交付使用。

2包:对宿舍楼及楼道墙面原墙皮进行铲除重新粉刷,1间房屋铺设地砖,楼道原窗户拆除更换,宿舍门拆除更换,卫生间整修及其他零星整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直至达到交付使用。

3对加油站屋面进行防水改造、墙面抹灰、部分营房设施进行更换;对储油区渗水问题进行整改,具体项目内容及工程量依据工程量清单为主。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直至达到交付使用。

 

包号/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要求

施工地点

计划工期

备注

1

渭城区某部车库顶部维修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2

渭城区某部宿舍楼整修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3

渭城区某部加油站整修项目

详见询价文件

详见询价文件

详见询价文件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

1包:231289.90

2包:168137.71

3包:78498.11

3.最高限价:

1包:231289.90

2包:168137.71

3包:78498.11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1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终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成立三年以上;
(三)财务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属于集团公司母公司的,如提供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当能够体现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且以母公司数据为准,不能体现的应当同时提供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无法拆分且未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 3 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信誉要求:(a)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招标文件专用承诺书;(b)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清单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 1 名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无在施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并提供在职证明(含劳动合同)或在投标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人证合一进场后需核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七)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现场投标(报价)的授权委托人(含相关工作人员)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918日至924日。

(二)申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咸阳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整修项目》申领登记表,样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a)款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保密承诺书;

9.报价供应商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项目公告获取路径截图(需反映出截图时间)。

上述所有材料按顺序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标注清楚(项目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9298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929930

(三)报价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招标时间、地点

(一)招标时间:2024929930

(二)招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踏勘地点:陕西省咸阳市

(三)联系人:代先生

(四)联系电话:13227951996

(五)现场踏勘须携带: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www.plap.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移动电话:137204280031851017254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女士

办公电话:02984-71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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