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gyzc20230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小姐0757-886302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HGYZC2023012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内的剩余砂石土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欢迎广大竞投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地块位于高明城区247º方位,直距约36.5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33′19″,北纬22°46′20″,行政区划隶属高明区更合镇管辖。项目区由1个地块组成,面积约165777.7㎡。经有资质的测量公司出具的资源量简测报告显示,第四十四批次建设场地内剩余砂石土确定产出储量约为199.76万m³,具体如下:
该建设用地项目场地内现状为山体,现拟对建设用地内的剩余砂石土进行开挖外运,并完成土地平整。
中标人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一期地块砂石土挖取外运及场地平整工作,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二期地块砂石土挖取外运及场地平整工作,标高要求为+48.42m~+43.77m(1985国家高程基准,误差值为正负20cm),并按照《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石方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完成边坡放坡及土地复垦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2300万元,第一个举牌叫价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叫价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当场上出现更高应价,且连续停顿满1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一次”;当连续停顿满2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二次”;当连续停顿满5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三次”。当宣布“第三次”时仍无更高的叫价,则叫价最高的竞投人成交,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凭《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出让协议书》。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竞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按规定递交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流程安排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2、报名资料:
(1)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有效的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②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3、竞投时间:2024年1月10日下午15时00分。
4、竞投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六、注意事项
1、竞投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
(1)自然人投标的,如本人到会,则由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到会;如本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报名本人签字并纳手纹印)、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投标的,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3、砂石土采取完后,本项目场地须平整,标高要求为+48.42m~+43.77m(1985国家高程基准,误差值为正负20cm),且不得使用场外土方等进行回填。不得直接在场内进行石块破碎施工,不允许在场内使用破碎设备。
4、本项目放坡范围即项目红线范围,但项目红线范围内东北侧存在防火带,故实际放坡范围需避开防火带位置。中标人在放坡期间不得损坏防火林带,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施工,如出现放坡不按图纸施工等情况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四《项目范围与防火带位置关系图》)
5、本项目石方可采取乳化炸药或静态爆破的形式开采。中标人须配备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中标人须于进行爆破作业前将相关作业人员上岗证向招标人报备。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实施作业,做好爆破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及管理,加强安全防护及管理工作。中标人在爆破作业实施期间应确保所有人员、地块及周边环境安全,对安全生产负责,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及周边建(构)筑物破坏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设计图纸进行放坡施工。
7、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在砂石土挖取和外运过程中,须委托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且须符合建设、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中标人须于签订出让协议后开挖前将相关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向招标人报备。
8、项目红线范围内南侧存在供电高压线,中标人在对该区域进行施工前需与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如有需要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供电高压线迁改工作。
9、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砂石土开挖及外运后,须对坡面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图纸进行复绿,且达到复垦验收合格标准,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0、本项目施工时需特别注意形成的边坡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必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面的工作,加强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11、本公告中的砂石土储量依据资源量简测报告得出,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道路运输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1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4422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附件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石方资源量简测报告(1).pdf
附件:
附件二: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石方资源开发利用方案(1).pdf
项目编号:GHGYZC2023012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内的剩余砂石土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欢迎广大竞投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地块位于高明城区247º方位,直距约36.5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33′19″,北纬22°46′20″,行政区划隶属高明区更合镇管辖。项目区由1个地块组成,面积约165777.7㎡。经有资质的测量公司出具的资源量简测报告显示,第四十四批次建设场地内剩余砂石土确定产出储量约为199.76万m³,具体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地质 | |||
1.1 | 项目总范围面积 | km2 | 0.1657 | |
1.2 | 保有资源量(总) | 万m³ | 215.40 | |
1.2.1 | 保有资源量(微未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21.65 | |
1.2.2 | 保有资源量(强中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70.69 | |
1.2.3 | 保有资源量(全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123.06 | |
1.3 | 设计利用储量(总) | 万m³ | 215.40 | |
1.3.1 | 设计利用资源量(微未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21.65 | |
1.3.2 | 设计利用资源量(强中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70.69 | |
1.3.3 | 设计利用资源量(全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123.06 | |
1.4 | 确定产出储量(总) | 万m³ | 202.26 | 未减去回填量 |
1.4.1 | 确定资源量(微未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15.07 | |
1.4.2 | 确定资源量(强中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66.10 | |
1.4.3 | 确定资源量(全风化花岗岩) | 万m³ | 121.09 | |
1.5 | 回填土石方量 | 万m³ | 2.50 |
该建设用地项目场地内现状为山体,现拟对建设用地内的剩余砂石土进行开挖外运,并完成土地平整。
中标人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一期地块砂石土挖取外运及场地平整工作,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二期地块砂石土挖取外运及场地平整工作,标高要求为+48.42m~+43.77m(1985国家高程基准,误差值为正负20cm),并按照《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石方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完成边坡放坡及土地复垦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2300万元,第一个举牌叫价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叫价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当场上出现更高应价,且连续停顿满1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一次”;当连续停顿满2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二次”;当连续停顿满5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三次”。当宣布“第三次”时仍无更高的叫价,则叫价最高的竞投人成交,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凭《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出让协议书》。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竞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按规定递交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流程安排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2、报名资料:
(1)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有效的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②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3、竞投时间:2024年1月10日下午15时00分。
4、竞投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六、注意事项
1、竞投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
(1)自然人投标的,如本人到会,则由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到会;如本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报名本人签字并纳手纹印)、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投标的,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3、砂石土采取完后,本项目场地须平整,标高要求为+48.42m~+43.77m(1985国家高程基准,误差值为正负20cm),且不得使用场外土方等进行回填。不得直接在场内进行石块破碎施工,不允许在场内使用破碎设备。
4、本项目放坡范围即项目红线范围,但项目红线范围内东北侧存在防火带,故实际放坡范围需避开防火带位置。中标人在放坡期间不得损坏防火林带,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施工,如出现放坡不按图纸施工等情况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四《项目范围与防火带位置关系图》)
5、本项目石方可采取乳化炸药或静态爆破的形式开采。中标人须配备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中标人须于进行爆破作业前将相关作业人员上岗证向招标人报备。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实施作业,做好爆破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及管理,加强安全防护及管理工作。中标人在爆破作业实施期间应确保所有人员、地块及周边环境安全,对安全生产负责,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及周边建(构)筑物破坏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设计图纸进行放坡施工。
7、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在砂石土挖取和外运过程中,须委托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且须符合建设、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中标人须于签订出让协议后开挖前将相关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向招标人报备。
8、项目红线范围内南侧存在供电高压线,中标人在对该区域进行施工前需与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如有需要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供电高压线迁改工作。
9、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砂石土开挖及外运后,须对坡面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图纸进行复绿,且达到复垦验收合格标准,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0、本项目施工时需特别注意形成的边坡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必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面的工作,加强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11、本公告中的砂石土储量依据资源量简测报告得出,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道路运输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1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4422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附件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石方资源量简测报告(1).pdf
附件:
附件二: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石方资源开发利用方案(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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