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宁波市奉化区盛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方桥街道徒家村、竺家村拆迁事务代理服务和安置房产权证注销、摇号、选房合作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FHGQZB(2021)098D;档案编号:JX-21049
二、采购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6万元;拆迁事务代理服务单价最高限价1200元/户;安置房产权证注销、摇号、选房(含小间)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元/套。
三、采购内容服务要求及数量:拆迁事务代理服务,数量约550户(具体以实际为准);安置房产权证注销、摇号、选房服务,数量约900套(具体以实际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文件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特定条件:/。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投标保证金请异地汇款汇入,不支持行内转账和同城转账。
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31000003436009000899
开户行: 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
电话、传真:0574—88589092
在2021年06月30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超时的作无效标处理。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采购文件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分网直接下载。
八、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14时3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
十、其他事项
1、发布媒体:“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相关内容须知:《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fenghua.bidding.gov.cn/。
3、现场踏勘:/。
4、采购文件的购买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采购文件人民币300元整。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二、联系人
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区盛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74-88608907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
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986375
宁波市奉化区中山东路888号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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