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乌海车务段2025年物联网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cwd-2024-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乌海车务段
招标联系人康先生0473-22294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乌海车务段2025年物联网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hcwd-2024-2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乌海车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乌海车务段2025年物联网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负责按照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物联网卡通讯服务,包括采购人的网络上联端口连通服务以及采购人购买的其他配套增值服务等。 2.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基于中国电信通信网络的物联网通道型业务服务。根据采购人设备与供应商网络的交互流程等相关因素,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承载网络。 3. 供应商提供终端设备的入网测试,供应商应当配合进行相关调测。 4. 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合同项下的产品和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组网建议、解决方案建议、业务受理、开通、终端入网测试、终端与平台对接测试、收费及故障申告等。 5. 为向采购人提供优质、个性化的服务,供应商承诺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依法收集采购人及实际使用人的资料及信息,用于提供电信服务、与采购人沟通联系、改善服务质量等用途。供应商对采购人及实际使用人的上述资料及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有权机关依法对采购人的资料或信息进行调查取证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 四、物资质量要求: 1.能够匹配既有作业记录仪需求,单张单卡, 350张物联网卡共享流量池。 2.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单卡月资费中。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按照招标采购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满足使用单位需求。 2. 供应商应对自身原因所导致故障或缺陷进行主动维护、优化等工作,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并在书面中具体列出事由、影响业务的时间、范围、用户数等并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3.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的故障申报之时起10分钟内完成应急响应,并于7小时内完成故障定位、24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和恢复。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必须保证及时到位,不得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4.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前,供应商应完成开卡、网络调试、业务开通等服务内容,在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后可向采购人申请进行验收交付,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并签署验收确认单,物联网卡服务正式启用。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至要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单位参与,不接受非国营互联网公司报价参与。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7.物联网卡需运送至指定地点,铁路或汽运,运杂费由供货方承担,运输要求门到门服务,具有随时零星送货上门的能力,供应及时。 8.信用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当事人名单;采购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北拒绝参加投标。 9.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0.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1)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彩印件,税务登记证彩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议价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生产企业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 11.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报价表:报价人对报价物资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所需设备生产厂名称。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税金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12.报价文件的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价人可根据报价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③报价文件须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价人的公章。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起至2024年12月23日08时00分止。本采购文件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看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乌海车务段机关楼技术科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海车务段

     详细地址:乌海车务段1楼会议室

     电话:0473-2229448

     项目联系人:康先生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乌海车务段

日期: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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