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政务改革创新推广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21.9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政务改革创新推广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3〕8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2024年度政务改革创新推广服务采购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财政预算金额:219300元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中标供应商数量: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23年以来,光明区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开展各类政务服务改革创新项目,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服务效能有力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举措、高频服务办理方式的知晓率、使用率、满意率,让“数字政务”改革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人,提升数字政务服务水平,拟借助专业新媒体公司力量,开展政务改革创新推广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常规图文(40篇)。围绕政务日常服务、亮点工作、重要活动等方面进行规划,定期开展素材收集、内容策划、图文编撰(包括配套图文封面设计)等工作,以推文预览形式提交成果。 (2)业务推广视频(不少于5条(共计15分钟))。围绕政务重点、高频事项制作业务推广、指引视频,包括脚本策划、素材收集、后期制作等。 (3)光明科学城企业、人才关怀礼(500套)。围绕光明区科学城重点企业、高端人才政务资讯获取和便捷高效办事需求,制作“光明科学城开办企业、人才关怀礼”,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才办事攻略指引、政策手册、政务地图等内容,以成品礼盒形式交付。 (4)其他(若干)。根据政务工作需要的其他不定时设计需求,对往期已完工推文、视频等进行修改(推文不少于3篇,视频不少于2条),其他政务活动页面设计等(不少于30页)。 (三)人员要求 (1)需成立不少于4人的服务团队,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3名服务团队成员,且服务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文传播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及以上新媒体相关从业经验,且曾担任政务类新媒体相关项目负责人;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需具备中文传播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新媒体相关岗位经验。 (四)成果要求 (1)项目中期,交付光明科学城开办企业、人才关怀礼盒成品。 (2)项目终验后,提交项目涉及服务成果电子档一份。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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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服务内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约,经双方协商,可延长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付款方式: 【项目首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首款; 【项目尾款】项目通过验收后,甲方凭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剩余70%尾款,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尾款结算;若甲方验收不合格,可拒绝支付服务尾款。 (四)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按项目阶段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约定详见合同;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交付成果低劣,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继续完善交付工作,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其他所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方案,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报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合同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三)报价方需提供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服务重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服务规划及项目目标等。 (四)报价方需提供项目经验等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型项目的,提供合同关键页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需配备1名具备中文传播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及以上新媒体相关从业经验,曾负责过政务类新媒体相关项目的服务负责人,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有效学历证书扫描件、可证明经验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合同甲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六)报价方项目团队需配备不少于3名具备中文传播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新媒体相关岗位经验的团队成员,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有效学历证书扫描件、可证明经验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合同甲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报价方需提供企业诚信承诺函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方式 投标材料(一正两副)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朱先生/陈女士(0755-88210045)。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如需咨询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刘工(0755-88210021)。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1日18:00。采用邮寄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接收时间为准。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0021 电子邮箱:gmzszx@szgm.gov.cn 公告日期:2024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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