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h-zxsj-2023-gc-0003
预算金额44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奕桐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7
公告正文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SH-ZXSJ-2023-GC-000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关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油计划[2022]13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  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选用亚临界抽提、超临界溶剂回收技术。工艺系统包括溶剂抽提部分、超临界溶剂回收部分、中/低压溶剂回收部分、脱沥青油汽提部分、脱油沥青汽提部分、导热油加热循环部分。
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溶剂脱沥青装置、丁烷罐区及泵房、溶剂脱沥青罐区及泵房、渣油罐区及泵房、沥青烟废气处理设施、溶脱区域机柜间、溶脱区域变电所等,其中钢结构680t,混凝土4323m³,主要工艺设备110 台(套),工艺管道50550m,阀门2031台,支架制作安装80t,电气设备106台(套),电缆约95.5km,仪表933台(套),仪表电缆约85km。
2.1.2  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以溶剂脱沥青装置生产的脱油沥青为原料,采用国外先进的部分氧化气化技术生产粗合成气。粗合成气进入变换单元,一部分经过两段深度变换将粗合成气中的CO和H2O转化成H2和CO2,经过低温甲醇洗脱除CO2、H2S等酸性气后,去PSA装置提纯,生产99.9%纯度的H2,部分氢气经氢气压缩机加压后送至老厂合成氨装置生产液氨,其余送入管网,供全厂各加氢用户使用;另外一部分不变换,经过热回收和冷却,送低温甲醇洗单元脱硫脱碳后与氢气混合作为丁辛醇原料气。
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工艺单元包括气化、炭黑水处理、变换、低温甲醇洗单元、变压吸附氢提纯单元、制冷单元、蒸氨单元、热回收单元;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含变配电、机柜间和初期雨水池,其中钢结构3113t,混凝土10636m³,工艺碳钢管道22967m,不锈钢管13505m,阀门5022台,支架制作安装168t,电气设备106台套,电缆约128km,仪表1232台,仪表电缆约225km。
2.1.3  30 万吨合成氨装置于1988 年国务院批准立项,2000 年4 月开工建设,2003 年6 月建成投产,已安全稳定运行近二十年。该合成氨装置气化单元原设计以减压渣油为原料,采用美国德士古(现为AP)(8.7MPa)部分氧化激冷工艺生产合成气,随着原油价格不断攀升以及原料劣质化加剧,装置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装置经济效益,本项目拟以新建80 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生产的沥青替代减压渣油作为气化原料,对装置实施原料替代改造工作。  
改造项目新建原料存储单元、对气化和炭黑水单元进行改造。其中钢结构125t,混凝土840m³,工艺管道2200m,阀门210台,电气设备17台套,电缆约12km,自控仪表37台,仪表电缆约4km。
2.2招标范围为:本招标项目是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 建设工程监理。
与本工程有关的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范围: / 。
2.3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见报价方式。
2.4.合同估算额: 441万元 (含税) 。
2.5报价方式:以中油计划(2022)22号文《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为计费依据,实行总价让利报价。 让利不低于25 %。
2.6 计划工期:  (暂定)2023年4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中间交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从事工程建设的工程监理企业。
1.2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http://125.32.26.40:8300)。包商。
2.业绩要求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复杂程度不低于本项目的石油化工装置 的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结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5.项目总监要求
5.1具有 石油化工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5.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复杂程度不低于本项目的石油化工装置 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结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5.3不得同时担任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以外的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6.1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安全总监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总监代表应具有 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安全总监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至少一名筑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省级(石油化工行业)以上相应的监理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证书。
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省级(石油化工行业)以上相应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6.3总监代表、安全总监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以外的其他在建项目兼职。
6.4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的工程监理内容较多,投标人除配备项目总监(及满足需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外,要至少配备3名具有丰富炼化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经验、具有 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的总监代表,满足各装置的监理工作需要。
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二)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2.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02-07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3-02-13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03-07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8.8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具体操作细则详见:
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开标时间:2023-03-07 08:30:00(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凡有意前往我处现场参加开标的,请在开标时间前到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参加,参加时请自行携带电脑以备使用。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7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6900元。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 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黄奕桐
电话:0432-63983321
传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huangyt @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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