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改扩建保畅清障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HWKJ-QZSB-01标段、HWKJ-QZSB-0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沪武高速公路江苏省太仓至常州段改扩建保畅清障车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沪武高速公路江苏省太仓至常州段改扩建保畅清障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采购内容与供货期
(1)采购内容
沪武高速公路江苏省太仓至常州段(以下简称沿江高速)改扩建,采用“边通车、边施工”的施工模式,安全保通任务重。为确保改扩建期的道路安全畅通,拟采购一批清障车用于沿江高速改扩建期间的安全保畅和应急救援。
沿江高速改扩建保畅清障车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HWKJ-QZSB-01标段(苏州段):5吨全落地平板清障车(加强型)2辆、托吊分离小型皮卡清障车2辆、60吨旋转吊重型清障车1辆、皮卡车1辆;
HWKJ-QZSB-02标段(锡常段):5吨全落地平板清障车(加强型)2辆、10吨折叠平板清障车2辆、托吊分离小型皮卡清障车2辆、60吨旋转吊重型清障车1辆;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车辆生产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运输保险、验收、上牌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供货期及供货地点
供货期:平板型清障车为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托吊型清障车、皮卡车为采购合同鉴订后45日内;旋转吊型清障车为采购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商的合法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至少具有1台不小于50吨级的重型清障车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获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管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含0元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海虞北路518号
联 系 人:康惠、吴志军
电 话:0512-52333261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塔4层429室
邮政编码:215021
电 话:0512-67629433-8015
联 系 人:韩乐、张立新
E-mail:szjtsws@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包括申请人资质信息、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等)。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0 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若某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以保证金收到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核对。
8.7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8.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二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