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伊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公路养护项目过程中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zb2025-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羽杰0902-22038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莹莹1859904827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伊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公路养护项目过程中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ZB2025-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公路养护项目过程中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 金,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公路养护项目过程中及竣工验收质量鉴 定(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公路养护项目过程中及竣工验收质量鉴 定(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5日 1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0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解放东路7号(原法院)一楼 联 系 人:朱羽杰
电 话:0902-22038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A座8楼802室 联 系 人: 王莹莹
电 话: 18599048272
电子邮件: 6306268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伊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公路养护项目过程中及竣工验收质量 鉴定(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公路养护项目已列入项目规划,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为新疆新 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伊州区各乡镇,建设农村道路50公里及配套设施,后续以具体项目设 计实施情况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合同包内各工程项目的日常及竣(交)工验收质量检 测工作。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提供服务结束之日。
检测期限:
(1) 接到委托人(招标人)检测通知后3天内完成检测方案的编制。
(2) 检测方案评审通过之后3天内进场开展质量检测外业工作。
(3)
质量检测外业工作完成后3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经检测机构签字盖章的公路建设项目工 程质量检测工作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报告,其内容应包含“工程实体检测报告”
、“外观检查记录”、“内业资料检查记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 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10时00至 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乌鲁木齐 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A座802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和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或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获取招标文件 登记表(Excel版)和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③ 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0626835@qq.com。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哈密市伊州区哈密锦江科技精品酒店 (北郊路东)1401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事业综 合服务中心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解放东路7号
(原法院)一楼
招标代理: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 和新城市广场A座8楼802室
邮编:839000 邮编:830000
电话:0902-2203876 电话:0991-5818192、18599048272
传真:0902-2203876 传真:/
联系人:朱羽杰 联系人:王莹莹
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01月15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且合同协议书中能够反映出合
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公路等级与规模指标等各项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各评审因
素,投标人还须提供委托人(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
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
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本表所述“不少于”、“以上”均包括本数。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近年”指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核实,如果通过政 府主管部门有关网站或其它渠道核实有任何人员的证书作假,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投标人须按上表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试验检测 师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按不响应处理,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投标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自有人员须在“公路水运 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试验检测机构查询中本单位注册,否则按不响应处理。
5.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在最近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 级不得为差或较差的,否则按不响应处理,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载明的、能够反 映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经历的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或项目质监机构(或发包人)出 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应体现项目规模、公路等级及在该检测项目 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时间等评审因素或指标。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经历证明材料或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7.本表所述“以上”均包含本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设备最低要求)
注:1.以上为完成项目所需设备最低限度要求,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检测工 作需要要求检测机构增加设备,检测机构应无条件执行要求。
2.所投入的仪器设备必须通过检定或比对校验。
3.符合仪器设备规范要求。
4.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须与检测实施过程中的检测设备相符。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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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 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 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 准(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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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 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 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 算出得分A;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B;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 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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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 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 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 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和目前在岗情 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 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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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
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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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 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 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 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 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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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三: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
注:1、本格式仅限于邮件报名方式。
2、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签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经办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打包发送至6306268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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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乙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业绩要求 |
近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成立每满一年完成一个;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无需 提供)每年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且单个合同检测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竣( 交)工验收检测业绩。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 程师资格证书; (3)近年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养护工 程竣(交)工验收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 |
检测工程师 | 3 |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类似试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 书或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包括交通工程1人、公 路1人、桥梁1人)。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 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 处罚期未满的情形。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满足或超过要求 的详述(由投标人填写) |
1 | 自动回弹仪 | 1 | |
2 | 自动弯沉车 | 1 | |
3 | 车载式激光断面车辙仪 | 1 | |
4 | 车载式激光断面平整度仪 | 1 | |
5 | 标志逆反射系数测定仪 | 1 | |
6 | 标线逆反射系数测定仪 | 1 | |
7 | 路面渗水仪 | 1 | |
8 | 钢筋位置检测仪 | 1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 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 具保函的 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 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 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 章、签名 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 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 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 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关键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90分):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 按 第 二 章“投 标 人 须 知 ”第 5.2.4 项 规 定 开 标 现 场 被 宣 布 为 不 进 入 评 标 基 准 价 计 算 的 投 标 报 价 之 外 , 所 有 投 标 人 的 评 标 价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值 和 一 个 最 低 值 后 的 算 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 标人少于 5 家 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评标价的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3 |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 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40分 | 试验工作技术 方案 | 20分 | (1)检测方案一般的,得12分; (1)检测方案可靠、有针对性的,检 测时间安排充足,有保障,各种试验测 试方法根据本项目特点实际操作性强,对项目的特点和检测重点有深入认识,得13~16分; (2)检测方案的工作内容满足现行公 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 要求,检测方案较好,具有一定的实际 操作性,可以达到交工验收检测目的,得17~20分。 |
检测工作质量 控制措施 | 10分 | (1)检测工作质量控制、进度、环保 方案一般的,得6分。 (2)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检测质量保 证措施完整,检测组织严密,检测工作 过程控制方案严格,相关进度、环保方 案科学高效,得7~8分; (3)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检测质 量保证措施到位,检测组织较严密,检 测工作过程控制方案较完善,相关进度、环保方案科学合理,得9~10分; | |||
安全保障方案 及措施 | 10分 | (1)检测工作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一 般的,得6分。 (2)检测工作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可 靠、有针对性的,得7~8分; (3)检测工作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能 够确保受托人员、设备安全科学合理的,得9~10分; |
2.2.4(2) | 商务文 件 | 40分 | 主要人员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12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项目 负责人:①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每增加 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 验收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加 2分,最多加 4分;②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每增加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 护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加 2分,最多加 4分;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12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①近 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增加 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 验收检测业绩,加 2分,最多加 4分;②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每增加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 护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业绩,加 2分,最多加 4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费率)>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费率),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费率)≤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费率),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评标费率)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评标费率)每高于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费率)一个百分点 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评标费率)每低于评标基准价(评标 基准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1.0,E2=0.5。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2.2.4(4) | 履约信 誉 | 1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10分。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
资质证书编号 | ||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账号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 |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QQ/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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