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szbs20230602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双梅0377-632237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QSZBS2023060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00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公安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002)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第一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 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 1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 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第二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 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 1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 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 门对面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 门对面 2 楼)
七、其他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河南 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 9 点 0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S202306021
2、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最终支付比例按照上缴至财政账户的涉案资金的 20%支付。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最终支付 比例按照上缴至财政账户的涉案资金的 20%支付 最终支付比例按照上缴至财政账户的涉案 资金的 20%支付
2 2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购买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最终支付 比例按照上缴至财政账户的涉案资金的 20%支付 最终支付比例按照上缴至财政账户的涉案 资金的 20%支付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分局拟与具有大数据精准分析及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司集成服务合同,先期开展研 判打击。双方合作期间,具有大数据精准分析及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司为分局涉“跨境网络赌 博”违法犯罪及“黑色”产业链打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
第二标段:分局拟与具有大数据精准分析系统及技术支持服务的科技公司签订互联网大数据 精准分析系统及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先期开展研判打击。双方合作期间,科技公司为分局涉“跨境网络赌博” (威尼斯人赌博集团)违法犯罪及“黑色”产业链打 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终支付比例按照上缴至财政账户的涉案资金的 20%支付;5.4 服务期限:至案件结束;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 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 1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 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门对面 2 楼)3、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留存。
4、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门对 面 2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门对 面 2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柏先生
电 话: 18336698068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 1 号公安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双梅
电 话:0377-63223776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门对面 2 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双梅
联系方式:0377-6322377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公安局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 1 号公安大厦 联 系 人:柏先生
电 话: 183366980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门对面 2 楼 联 系 人: 安女士
电 话: 0377-6322377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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