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81-00477
预算金额105.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之恒0415-3359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7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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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街镇龙潭村板栗精加工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5 10: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十字街镇龙潭村板栗精加工生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字街镇龙潭村板栗精加工生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81-00477
项目名称:十字街镇龙潭村板栗精加工生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500.00
最高限价(元):1,050,500
采购需求:十字街镇龙潭村板栗精加工生产项目,包括给袋式包装机、选别称、成品输送带、10头组合称、工作平台、斜坡提升机、充氮转换装置、真空泵、冷水机、单枚板栗下料器、小斜坡提升机、制氮机、杀菌锅、托盘(不锈钢)、小推车、蒸汽发生器、翻转风干机、金属检测机、封箱机、喷码机、选料案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4(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磋商会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供应商解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ddkl0415@163.com),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磋商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十字街镇龙潭村板栗精加工生产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次磋商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各供应商须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磋商会议提出质疑。
6、磋商会议前,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第44条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dkl0415@163.com)。参加磋商会议的各供应商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出席视频直播会议,并保证在会议过程中随时出示。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港市十字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东港市十字街镇十字街村
联系方式: 0415-7992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 0415-3359288
邮箱地址: ddkl041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丹东市分行东港市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5027010400207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之恒
电  话: 0415-335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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