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末端采集汇聚试点建设项目第2次
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3-JH01-F203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 项目名称:数据末端采集汇聚试点建设
- 项目编号:2023-JH01-F2031
- 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数据末端采集汇聚试点建设(第1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在指定地点交货并进行安装调试,含多地多次部署安装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交付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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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末端采集汇聚试点建设(第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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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采购包各设备、系统涉及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工具软件,均应包含在各设备、系统报价中,投标报价并包含软件第三方测评价格。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第1包:1113.20万元;第2包:737.73万元;
3.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相关部门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2.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提供二证合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则不需要再次提供。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3.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1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院东区15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相关部门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2)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提供二证合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则不需要再次提供。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报名文件胶装成册,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指定重要保密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及保密人员证明材料(须投标供应商开具的重要涉密人员证明原件,附支撑材料,如保密员证书、保密培训结业证明、保密局备案记录、国家工作人员备案记录及回执等)赴报名现场领取,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电子材料需刻录在光盘内,一份Word电子版和一份PDF电子版;并附空白光盘二张用于刻录招标文件)。
报名供应商,均需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和CA认证,报名时工作人员通过供应商系统查询,未查询到的,不予发放采购文件。
备注:以上为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要求,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1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助理 崔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60804 010-66964578
移动电话:17860518798(优先) 18519391105
地 址:北京市
提醒:大院门岗进门请打座机电话,如联系人电话难以拨通,请拨打值班室电话(010-66960809)递交报名文件,并发送手机信息告知联系人,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方干事
办公电话:010-66964918
移动电话:15601157565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承诺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保密人员证明
6.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