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询比公告
金额
81.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1.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工020-81812810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9287822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概况:为更好地改善和提升荔湾区沿线道路环境,编制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品质提升方案。重点关注建筑立面要素。实施方案以微改造为主,覆盖荔湾区14条重要道路(芳村大道、康王北路、东风西路荔湾段、南岸路、中山七路和中山八路段、六二三路、黄沙大道、洲头咀隧道、花地大道北、明心路、彭城路、水厂路、鹤洞路、龙溪大道)沿线道路情况,梳理出重要地段与重要路口,总长度36.83公里,总面积约 73.66 公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期限及其他要求
1.服务范围:编制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期:本实施方案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根据相关审批程序批复后并由甲方确认。
(1)方案编制:中选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实施方案编制成果。
(2)方案修改: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的修改。期限结束后,若发现实施方案仍需修改、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资格及近1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工作内容
统筹兼顾荔湾区整体风貌提升要求与发展条件,总体谋划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品质提升工作,重点研究沿线道路的建筑立面要素,对沿线建筑进行改造类型的分类,并提供对应的示范设计效果指引。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现状研究
1)通过实地调研,梳理荔湾区沿线道路情况。
2)开展现状摸查,分析荔湾区重要道路界面情况,主要关注房屋状况、立面现状等。
(二)总体方案设计
对荔湾区14条重点道路沿线界面改造思路进行梳理,重点研究沿线立面,并以微改造为主,按类型进行设计指引,对其它影响风貌要素提出整治改造建议。
1)建筑立面要素梳理:复核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提出以微改造为主的设计指引。
2)基础设施要素梳理:调研及分析沿线界面现状和问题,包括邻避设施、施工围蔽、多杆合一等提出整治指引。
(三)任务分工及估算
基于荔湾片区沿线道路品质提升整体实施方案,梳理近期可纳入的实施项目,结合在建或即将建设的历史文化街区、老旧小区项目、开发工地改造范围,部分实施内容对应纳入相关投资,形成具备可行性的投资估算表。
2.工作成果
提交根据荔湾区相关审批程序批复同意实施的《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成果文本。
具体工作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815260.00元(大写:捌拾壹万伍仟贰佰陆拾元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00%-20.00%。
2.报价人参照《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2003年10月)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1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5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1月6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1812810
询比代理单位: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928782297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
点击下载: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询比文件.docx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概况:为更好地改善和提升荔湾区沿线道路环境,编制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品质提升方案。重点关注建筑立面要素。实施方案以微改造为主,覆盖荔湾区14条重要道路(芳村大道、康王北路、东风西路荔湾段、南岸路、中山七路和中山八路段、六二三路、黄沙大道、洲头咀隧道、花地大道北、明心路、彭城路、水厂路、鹤洞路、龙溪大道)沿线道路情况,梳理出重要地段与重要路口,总长度36.83公里,总面积约 73.66 公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期限及其他要求
1.服务范围:编制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期:本实施方案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根据相关审批程序批复后并由甲方确认。
(1)方案编制:中选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实施方案编制成果。
(2)方案修改: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的修改。期限结束后,若发现实施方案仍需修改、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资格及近1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工作内容
统筹兼顾荔湾区整体风貌提升要求与发展条件,总体谋划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品质提升工作,重点研究沿线道路的建筑立面要素,对沿线建筑进行改造类型的分类,并提供对应的示范设计效果指引。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现状研究
1)通过实地调研,梳理荔湾区沿线道路情况。
2)开展现状摸查,分析荔湾区重要道路界面情况,主要关注房屋状况、立面现状等。
(二)总体方案设计
对荔湾区14条重点道路沿线界面改造思路进行梳理,重点研究沿线立面,并以微改造为主,按类型进行设计指引,对其它影响风貌要素提出整治改造建议。
1)建筑立面要素梳理:复核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提出以微改造为主的设计指引。
2)基础设施要素梳理:调研及分析沿线界面现状和问题,包括邻避设施、施工围蔽、多杆合一等提出整治指引。
(三)任务分工及估算
基于荔湾片区沿线道路品质提升整体实施方案,梳理近期可纳入的实施项目,结合在建或即将建设的历史文化街区、老旧小区项目、开发工地改造范围,部分实施内容对应纳入相关投资,形成具备可行性的投资估算表。
2.工作成果
提交根据荔湾区相关审批程序批复同意实施的《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成果文本。
具体工作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815260.00元(大写:捌拾壹万伍仟贰佰陆拾元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00%-20.00%。
2.报价人参照《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2003年10月)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1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5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1月6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1812810
询比代理单位: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928782297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
点击下载: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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