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w7511jz2022cj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娜娜025-83359555
中标公司中卫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委托,就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WSW7511JZ2022CJ
二、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中卫信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南京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栋7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贰万捌仟整(¥82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萍、朱重、金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费率计算;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贰拾元整(¥12,4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42号
联系方式:025-86490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12楼
联系方式:025-8335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娜
电话:025-833595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文件.doc 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文件.doc项目编号:WSW7511JZ2022CJ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江苏省卫生监督所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一章采购邀请4目录2022年11月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17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5第四章项目需求1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
项目编号:WSW7511JZ2022CJ一、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受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委托,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第一章采购邀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需求: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伴随着日常运行及功能调整存在着大量的维护工作,需要对系统的运维服务进行外包,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5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12楼开标大厅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方式:电子获取,请供应商按附件要求填写《采购文件获取表》,且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wsw83359555@163.com,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获取。地点: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12楼)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12楼开标大厅时间:2022年1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4、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注:投标文件均需胶装、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为载体(不退还)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3、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以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联系方式:025-8649007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42号名称:江苏省卫生监督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项目联系人:李娜娜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5-83359555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12楼名称: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适用范围一、总则(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磋商须知邮箱:wsw83359555@163.com电话:025-83359555
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基准费率;(见下表)请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4.2.1成交服务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取,计算基准值为成交价;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4.2本次费用收取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参加磋商费用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
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
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6.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2.2本项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3有关费用处理详见项目需求。4.2标的物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磋商响应报价表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4其它费用处理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磋商保证金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胶装密封。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迟交的响应文件2.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5、磋商响应有效期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磋商仪式四、磋商与评审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6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8)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2.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以顺丰速递或中国邮政EMS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寄送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准确填写寄件地址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成交通知书无法寄达,将不再成交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项目需求部分以外内容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质疑处理(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去做,采购人可报财政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2.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总价的10%)。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如有)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产品及服务内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卖方)甲方:(买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产品及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整(¥元)人民币。二、合同金额1、产品及服务名称:
1、本合同范围的产品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六、转包或分包供应。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本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独享。四、知识产权
交货期: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根据需求约定。七、维护期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
十、税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九、货款支付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4、质保期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2、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在质量期内因产品及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处理。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及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产品及服务交甲方。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及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十二、调试和验收5、上述的产品及服务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及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及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乙方所交的产品及服务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及服务。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三、违约责任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采购中心见证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诉讼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乙方: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目前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处于正常运行,伴随着日常运行及功能调整存在着大量的维护工作,需要对系统的运维服务进行外包,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卫生监督工作是依法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系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有力保障。加强卫生监督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项目背景第四章项目需求签订日期:年月日
(5)★需提供第三方卫生监督系统对接的技术支持服务,包含国家信息报告标准变更后的说明,变更后的对接标准、日常对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等。(4)需提供系统安全保障服务,定期进行系统数据库备份以及安全漏洞补丁的修复。(3)★需根据全省卫生监督所的行政处罚及投诉举报业务流程的动态调整需求,对系统的处罚及投诉举报流程进行调整配置。(2)能够根据江苏省各级卫生监督所的要求对新申请电子签章的单位进行电子签章的配置工作,并满足文书电子签章功能要求。(1)★需能够根据信息报告工作要求对系统进行适当调整,其软件的设计、功能与编制必须满足江苏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系统的总体设计要求。二、技术要求
系统范围:江苏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三、范围(9)需能够按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的要求对县(市、区)单位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如江苏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系统功能的扩建或调整,应及时根据各级培训需求再次提供培训。中标单位需提供软件操作手册(8)★需能够按根据国家下发的最新卫生监督规范用语,及时对系统的规范用语进行更新,满足业务需求。(7)能够及时解决系统上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各类报告卡的问题处理,每年处理率不低于95%。(6)★全省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行政处罚系统、投诉举报系统、日常监督系统、传染病综合评价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等系统有任何问题需要解决时,中标企业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供应商须设立服务质量监督员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技术服务的执行情况及质量状况,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提出服务质量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并形成书面服务季度报告。1、为有效规范供应商所提供技术服务的内容及质量,将参照技术服务考核规范对供应商所提供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及考核,并作为服务验收和付款的依据。五、服务质量及考核维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四、服务时间服务对象:全省所有使用系统的机构和用户。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次结算,为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70%,第二次结算,维护到期后,根据甲方和服务单位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满意度付清尾款。六、付款方式3、如因供应商技术能力导致设备故障引起采购人应用服务中断,采购人将视故障的影响程度,进行服务考核和罚款,若导致重大故障或数据丢失,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1.1对中型或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响应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中小型企业的完整名称,并同时提供该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1.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本项目评分办法如下: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分值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响应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 30 |
整体服务方案 | 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方案的技术及商务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20分;标注“★”号的参数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其他技术或商务参数每负偏离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20 |
维护能力 | 供应商需提供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系统升级修改、实施方案,评委根据可能涉及的修改内容、软件修改、实施升级方面等综合评审,内容完善、方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分,内容基本完善、方案合理得5分,内容不够完善、方案欠缺合理性得1分。 | 8 |
维护能力 | 供应商提供卫生监督的行政处罚及投诉举报业务流程动态调整配置方案。评委根据方案调整配置的理解、配置调试方法的优劣等综合评审,配置方案合理且方法先进得8分,配置方案基本合理得5分,配置方案缺乏合理性得1分。 | 8 |
运维及培训方案 | 根据供应商制定方案的内容,针对本项目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系统运维及技术培训计划。运维及培训计划完整有序,可操作性强,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明确,培训方法得当,课时及学员容量安排合理得5分,运维及培训计划基本完整得3分,运维及培训计划不够完整合理得1分。 | 5 |
服务承诺 | 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及无法修复时的措施、是否能在指定时间派人员到现场等综合评审,响应时间及时、有明确地措施得5分,响应时间尚可但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得3分,响应时间一般得1分。 | 5 |
企业资信 | 供应商具备本项目中需维护的软件或信息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具备其他非本项目系统的类似其他卫生系统用软件(或信息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 2 |
企业资信 | 1、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认定证书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不得分。2、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系列认定证书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不得分。3、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7001系列认定证书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不得分。4、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0000系列认定证书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不得分。5、供应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不得分。 | 6 |
企业资信 | 供应商具备CMMI3级认定证书的,得1分;具备CMMI4级认定证书的,得2分;具备CMMI5级认定证书的,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 3 |
维护人员 | 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的数量、专业能力及项目经验进行评审,人数最多者得3分(需提供本单位社保,否则不计),其余依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上,成员中每具有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人员加1分(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资质证书的有效证明,否则不计),最多加2分。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及近期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5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具备类似信息系统的开发或年度维保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或业主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每具备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 5 |
文件编制 | 响应文件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细则索引表、评分细则索引表、业绩索引表,得3分,每缺少1个扣一分。 | 3 |
(正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日期: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三、评分索引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九、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供货一览表五、磋商响应报价表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通用资格条件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特定资格条件 | |||
6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 ||
7 | …… | ||
其他资格条件 | |||
8 | 法人授权书 | ||
9 | 磋商响应函 | ||
…… |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 ||
2 | |||
3 | |||
4 | |||
5 | …… |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三、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文件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文件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格式1小微企业声明函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文件9***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文件8磋商响应函(原件)。文件7法人授权书(原件)。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格式1小微企业声明函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致:江苏威仕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响应函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电话:传真:地址:邮编: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五、磋商响应报价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分项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单项合计价(元)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证明材料 |
…… |
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磋商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质疑函范本……(内容格式自定)九、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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