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诸氏故居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g2023-034-2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童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银霞0572-58999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诸氏故居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ZCG2023-034-2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具备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中路398号二楼),投标人可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72-5025343,邮箱:38624381@qq.com。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一号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4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一号开标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3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32 5435 015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6)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1356727550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银霞联系电话:0572-5899996
质疑接受人:杜小姐 邮箱:939011852@qq.com
地点: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025649
一、项目编号:ZZCG2023-034-2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控制价(万元) |
1 | 诸氏故居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 | 对递铺街道县文保单位鹤鹿溪村诸氏故居进行修缮工作。 | 15 |
注:1、本项目控制价为15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具备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中路398号二楼),投标人可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72-5025343,邮箱:38624381@qq.com。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一号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4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一号开标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3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32 5435 015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6)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1356727550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银霞联系电话:0572-5899996
质疑接受人:杜小姐 邮箱:939011852@qq.com
地点: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02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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