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望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和应用系统托管设备运维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66.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21212008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美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望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和应用系统托管设备运维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21212008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2-22 —— 2023-12-2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三年(2020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1日),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服务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1日。乙方委派工程师开展运维服务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50%年度服务合同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服务12个月后按照以下算法支付第二笔年度服务款:第二笔年度服务费 = 实际支付年度服务总费用-年度服务合同费用×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湖南美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80008191550801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安排两名工程师驻场提供5*8小时服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至少安排一名工程师提供每天8小时现场值班。 (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3)提供7×24小时监控值班服务,实现实时监控电子政务网运行状态,远程监控必须满足安全的要求。 (4)对于通过远程监控发现的故障或隐患,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处理。 (5)对于重要活动,根据甲方要求安排人员提供支持服务。 (6)对于服务请求,10分钟内电话响应,达到100%的响应率。 (7)达到98%以上的故障解决率(维保服务范围之外的设备发生故障,如果需要第三方进行硬件维修、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者需要进行软件升级,所需费用另计)。 (8)回访用户平均满意度不低于95%。 (9)紧急、特殊的服务要求应立即提供服务至解决问题为止。 (10)对于未能及时完成服务的事件,向数据资源中心提出书面解释。 (11)对于运维工作中出现的严重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12)按月、年度对运维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按时向数据资源中心提交系统运维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的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积极配合。参与项目验收的成员包括甲方的相关人员,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相关工作,向甲方提交季度、年度运维工作总结。 (3)运维服务验收合格标准为:
① 服务级别定义: 注:A、本表所列是指乙方对服务事件的责任响应时间与处理时限,如果事件涉及第三方处理,则处置时限为判断事件原因并通知第三方的时间,并有责任协助第三方快速处置。 B、需要设备原厂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处理时限依照相应设备原厂维保条款执行。 ② 月度服务考核办法
③ 年度考核得分 年考核计分:年度评价得分=Σ(100-月度扣分之和+月度加分之和)÷12÷95*100 4)运维服务验收合格作为甲方按期付款的依据: 年度评价得分>100分时,按照100分计算;年度评价结果总分≤100分时,按照实际得分计算。 实际支付年度服务总费用= 年度服务合同费用×(年度评价得分/100)。 5)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6)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部分服务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乙方按期保质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满意度评价。 (3)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以提出服务变更要求,双方按照变更管理流程解决,若变更导致相应费用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甲方除本协议书外另行支付的所有相关定制服务费将不超过本协议金额的百分之十。 (4)在乙方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应付款项。 (5)甲方有义务负责内部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使乙方顺利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项目必要的资料、数据、软件和其它相关信息,以使乙方能顺利提供运维服务,同时甲方还应提供乙方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协助和配合,包括合同正常终止时,协调所选定的新的服务商配合乙方完成过渡性服务。 (7)甲方有义务负责将可能影响乙方服务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告知乙方。 (8)甲方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运维验收,超过时限未进行运维验收视同通过验收。 (9)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有义务保障由甲方提供的其它支持按时到位。 (10)若本合同服务期满后乙方继续服务的,在新合同签订之前产生的服务费用甲方按照本年合同金额折算支付给乙方。 (1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甲方所支付服务费已包含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货物安装、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本协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2乙方 (1)乙方对服务直接负责,不得将本项目的运维服务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为甲方提供运维服务。 (3)甲方对乙方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 (4)乙方应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达到标准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6)乙方须部署一套运维管理系统与一套监控系统,用于运维管理工作与实时监控。 (7)乙方应协调内部资源,确保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数量、业务素质满足要求,且乙方在运维施工及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培训或技术支持,确保甲方人员正确使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11)乙方有责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IT系统可用性、稳定性、可靠性,保证服务的满意度,同时乙方应不断加强服务规范,保证服务过程与结果的质量。 (1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13)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验收不合格: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7.5由于乙方的不当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7.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多次无理由迟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2月22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服务范围 本项目运维服务包括以下两部分: 1)区电子政务IT系统运维,主要包括机房设备、应用系统、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信息系统安全、入驻行政中心办公单位的电子政务网络的运行维护服务。 2)教育网系统运维,主要包括教育城域网网络运维。 主要设备清单列表: 11.1.1区电子政务IT系统
11.1.2教育网
11.2、服务内容
1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或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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