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1)189号
二、项目名称:海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排查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398000(元)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1幢3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排查技术服务 | 海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排查技术服务 | 对照《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浙环函〔2019〕337号)和《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浙环函〔2020〕157号)等文件要求,对海盐县工业园区内重点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厂区内部等雨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质量、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 | 对照《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浙环函〔2019〕337号)和《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浙环函〔2020〕157号)等文件要求,对海盐县工业园区内重点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厂区内部等雨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质量、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 |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现场排查。 | 对照《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浙环函〔2019〕337号)和《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浙环函〔2020〕157号)等文件要求,对海盐县工业园区内重点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厂区内部等雨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质量、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学群,李生龙(采购人代表),赫纪港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得分 |
---|---|---|---|---|---|
1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0.5 | 67.3 | 77.0 | 71.6 |
1 | 杭州盛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0.0 | 20.0 | 25.0 | 25.0 |
1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5 | 27.5 | 35.5 | 34.5 |
1 |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7.0 | 57.3 | 61.5 | 58.6 |
标项1标项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6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生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29010
质疑联系人:王浩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2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
传 真:0573-86180037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桢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80035
质疑联系人:吴立凡
质疑联系方式:1516730654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附件信息:
10.中小企业声明函.png10.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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