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秦安县果业管理局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95.8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gzc2022-164
预算金额98.61万元
招标公司秦安县果业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李赟峰0938-652230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屈丽娟0938-8322325
中标公司兰州磐耕农资有限公司95.89万元
中标联系人蔡宏斌0931-7619196
公告正文
秦安县果业管理局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标公告
秦安县果业管理局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TGZC2022-164
二、项目名称
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兰州磐耕农资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1287之31号(兰州国际家居建材博览城B3区11栋35-101室) |
95.89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兰州磐耕农资有限公司 |
详见中标公示附件 |
详见中标公示附件 |
详见中标公示附件 |
详见中标公示附件 |
详见中标公示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成林,李海红,郭丽君,赵幼明,逯成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558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秦安县果业管理局
地 址:秦安县兴国镇旱坪路89号
联系方式:0938-6522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东十里村
联系方式:0938-8322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丽娟
电 话:0938-8322325
附件下载 | |||
省级中标公示(盖章).pdf省级中标公示(盖章).pdf 省级招标文件(盖章).pdf省级招标文件(盖章).pdf |
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n补助资金项目
n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2-164
n招标文件
n项目名称: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
n目
n采购人名称(盖章):秦安县果业管理局
n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n二〇二二年四月
n目录
n第一章招标公告
n第二章投标须知
n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n第三节投标须知
n1.总则
n2.招标会和招标文件
n3.投标文件的编制
n4.投标文件的递交
n5.开标
n6.评标、定标
n7.授予合同
n8.中标通知书
n9.合同的签署
n10.合同生效
n11.招标人的权利
n12.腐败和欺诈行为
n13.其他
n第四章合同文件
n合同条款及格式
n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n1.投标人承诺书
n1.1、投标函
n2、投标报价一览表
n3.分项报价表
n4、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的证明资料
n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n6、供货业绩(如果要)
n7、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
n8、商务响应说明书
n9、技术方案及其他
n第六章附件
n中小企业声明函
n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n第一章招标公告
n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n公开招标公告
n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秦安县果业管理局的委托,对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n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n一、采购文件编号:TGZC2022-164
n二、采购内容:
n生石灰58800斤、硫磺粉84000斤、硫黄铜16800斤、40%噻唑锌2468瓶、熬制546000斤。(具体要求
n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n三、采购总预算:98.6116万元。
n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n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n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
n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n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n(网页截图);
n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n(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n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n(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
n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n(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
n(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
n(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n五、信息注册须知:
n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n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可自
n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登记:
n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
n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
n标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n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
n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n“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CA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数字
n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n上正常使用。
n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咨询电话:0931-2909277、377
n六、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五个工作日。
n七、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n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n(一)时间:自2022年04月22日00:00:00起至2022年04月27日23:59:59止均可免费获取。
n(二)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
n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
n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
n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n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
n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
n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
n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n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n(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08时5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n(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05月12日08时5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建设路185
n号二楼第二开标厅。)
n现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优化升级,系统升级为:(http://114.55.226.66:8083),受疫情
n影响,本项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n(http://114.55.228.94:8094/UserLogin.aspx)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根据登录页面的
n操作手册,安装好投标文件离线加密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需将加密好的投标文件在不见面开评标
n系统中上传,并录入(法人或授权人)信息(必须在开标前完成)。开标前半小时以内投标人须登录不
n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
n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系统网址:(http://114.55.228.94:8094/UserLogin.aspx)。
n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或用户名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n心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
n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n(三)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
n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十、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n(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n方式一:投标保证金接受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
n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n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n户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账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室
n行号:105825030011
n银行查询电话:0938-8280261
n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n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
n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n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方式二: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上其中
n一种方式缴纳保证金(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造成不良后果的,由
n投标人自行负责。
n投标保证金提交递交截止时间:
n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非现金电子转账、网银转账缴纳方式
n的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方式的以推送至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n服务系统的结果为准。
n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
n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n[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n《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
n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采购人:秦安县果业管理局
n联系人:李赟峰联系电话:0938-6522304
n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n详细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旁
n联系人:屈丽娟电话:0938-8322325
n2022年04月21日
n第二章投标须知
n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内n容n规n定n |
1n | 综合说明:n1. 招 标 项 目名 称 : 秦安 县 2022 年省 级财 政衔 接推 进乡 村振 兴补 助资 金项 目n2. 招 标 范 围:n生石 灰58800斤、硫磺 粉 84000斤、硫黄 铜 16800斤 、40%噻唑 锌 2468瓶、熬制 546000斤。(具n体要 求及 参数 详见 招标 文件 )n包括 但不 限于 :n(1)项 目符 合招标 文件 技术 要求 。n(2)上 述项 目连 带的 相关 服务 。n(3)投 标人 提供 服务 人员 的安 全责 任风 险。n3.项 目 计 划: 本项 目不接 受联 合体 投标 。n |
2n | 采购 人: 秦安 县果 业管 理局n联系 人: 李赟 峰n联系 电话 :0938-6522304n |
3n | 代理 机构 :甘 肃正 隆工 程招 标代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n联系 人: 屈丽 娟n联系 电话 :0938-8322325n |
4n | 采 购 方 式:公开 招标n |
5n | 投 标 人 资格 要 求:见 第三 节投 标须 知。n |
6n | 投 标 预 算 价 格 : 9 8 . 6 1 1 6n万 元 。n |
7n | 投 标 文 件递 交n截 止 时 间:2022 年 05 月 12 日 08 时 50 分 (北 京时 间)n地 点: 天水 市公 共资 源交 易中 心第 二开标 厅( 建设 路n185n号原 市政 府政 务大 厅二 楼)n |
8n | 开 标 时 间:2022 年 05 月 12 日 08 时 50 分 (北 京时 间)n地n点 :天 水市 公共 资源 交易 中心 第二 开标 厅( 建设 路n185n号原 市政 府政 务大 厅二 楼)n |
9n | 投 标 有 效期 :投 标有 效期 为70个日 历日 。n |
10n | 投标 保证 金金额n19000.00元( 大写 :壹万 玖仟 元整 )n投 标 保 证金n缴 纳n方 式 一n( 电 汇 、网 银 转 账 )n |
投标 保证 金账 户内 容:n户名 :天 水市 公共 资源 交易 中心n账号 :以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收 到的 短信 内容 为准n开户 银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天 水分 行营 业室n行号 :105825030011n银行 查询 电话 :0938-8280261n投标 保证 金到 账截 止时 间: 以招 标文 件要 求的 投标 截止 时间n为准 。为 保证 开标 现场 对投 标保n证金 到账 情况 进行 核对 ,提 醒投 标n人要 充分 考虑 汇款 及到 账所 需时 间以 及发 现问 题后 采取 补n救措n施所 需时 间 ,以确 保投 标保 证金 在规 定时 间前 到账 。因不 能在 投n标截 止时 间前 到达 指定n账户 的, 导致 投标 无效 的后 果由 投标 人自 行承 担。n投标 保证 金递 交须 知:n(1)投标 人拟 参加 的项 目成 功后 ,系统 会将 投标 保证 金收n款信 息发 送至 投标 人获 取招 标文 件n时预 留的 手机 ;投 标人 也可 登n录天 水市 公共 资源 交易 中心 网自 行查 询。n(2)投标 人必 须从 基本 账户 以电 汇或 网银 方式 提交 保证 金 ,n且投 标保 证金 单位 名称 必须 与投n标人 登记 的单 位名 称一 致, 不得n以分 公司 、办 事处 或其 他机 构名 义递 交。n(3)投标 人在 办理 投标 人保 证金 电汇 或网 银转 账手 续时 ,n应按 标段( 包)所对 应子 账号 逐笔n递交 保证 金, 且每 个标 段( 包)n必须 一次 性足 额缴 纳, 不允 许多 次缴 纳。n投 标 保 证金 缴 纳n方 式 二n( 银 行 电子 保 函 、 保n险 电 子 保单 )n采用 电子 保函 (保 险电 子保 单) 方式 的, 需在 投标 保证 金缴n纳截 止时 间前 登录 天水 市公 共资n(http://114.55.226.66:8083/UserLogin.aspx)办理 电子 保函n源交 易电 子服 务系 统n(保险 电子 保n单) ,并 满足 以下 条件 :n(1)电子 保函(保险 电子 保单 )的金 额须 符合 投标 须知 规n定,否则 应当 否决 其投 标 。投保 成n功后 下载 打印 加密 纸质 保单 放n入投 标文 件中 ;n(2)开 标时 电子 保函 (保 险电 子保 单) 自动 解密 进行 现场n公示 并接 受监 督。n(3)天水 市电 子保 函(保险 电子 保单 )须知 及电 子保 函(保n险电 子保 单)操作 指南 请登 录天n-办事 服务 栏目 电子 保函 (保 险电 子保 单) 须知 查看 。n水市 公共 资源 交易 中心 网站 首页n投标n人免 费注 册或 办理 数字 证书 后, 登录 天水 市公 共资 源电n子服 务系 统选 择拟 投标 项目 (标 段)n在线 申请 电子 保函 (保 险电n子保 单) 。n(ggzyjy.tianshui.gov.cn)办 事服n注: 操作 方法 详见 招标 文件 或天 水市 公共 资源 交易 中心 网站n务栏 目查 看投 标保 证金 操作n指南 及电 子保 函办 理须 知( 内含 电子 保函 保险 电子 保单 投标 人操n作指 南)。( 若投 标人 采取 电子 保函(保险 电子 保单 )方式 ,电子 保函(保险 电子 保单 )编号n必须 与天 水市 公共 资源 交易 中心 网n站电 子服 务系 统中 获取 电子 保函 编号 一致 ,因 未填 写或 填n |
写错 误n产生 的后 果投 标人 自行 承担 。)n | |
11n | 投n标n文n件n份n数n:n通n过n“n公n共n资n源n交n易n网n上n不n见n面n开n评n标n系n统n”n( http://114.55.228.94:8094/UserLogin.aspx)进行 ,请投 标人 在开 标前 登录 系统 ,根据 登n录n页n面n的n操n作n手n册n,n安n装n好n投n标n文n件n离n线n加n密n工n具n(nhttp://chengxing-test1.oss-cn-hangzhou.aliyuncs.com/2f2aef97f45ad0265003ae9c243nf5653.msi)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加 密 , 需 将 加 密 好 的 投 标 文 件 在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中 上 传 , 并 录n入(法人 或授 权人 )信息(必须 在开 标前 完成 )。开标 前半 小时 以内 投标 人须 登录 不见 面开 评n标系 统进 行签 到 。若在 开标 截止 时间 前没 有签 到则 视为 放弃 投标 。如需 纸质 版投 标文 件,代理n机构 会另 行通 知。n |
12n | 注 : 1 、 招 标 文 件 描 述 的 投 标 人 须 知 内 容 与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相 关 内 容 不 一 致 时 , 以 投 标 人 须n知前 附表 为准 。n2、 本 项 目 开 标 会 议 通 过 钉 钉 会 议 视 频 形 式 进 行 , 请 各 投 标 单 位 授 权 代 表 在 开 标 时 间 前 半 个 小n时 通 过 系 统 上 传 的 群 二 维 码 加 钉 钉 群 , 并 将 昵 称 改 为 单 位 名 称 +包 号 ( 可 以 为 公 司 简 称 ) 。 如n在开 标截 止时 间还 未加 本钉 钉群 ,采购 代理 机构 将不 再通 知,并视 为投 标单 位认 可并 知悉 开标n会议 所有 内容 ,由 此所 造成 的一 切责 任由 投标 人自 行承 担。n |
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n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条款的
n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况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
n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n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判定)
n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n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封装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n3、未参加投标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
n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n5、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n6、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样品或者有效证明证件的,或者未送达指
n定地点的。
n二.投标文件审核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n1、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n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n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的;
n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n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
n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n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n6、所投产品(货物)未载明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详细参数的;
n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识、签字、盖章的;
n8、评审专家中有2/3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有恶意报价行为,投标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n三、本次采购项目废标情形:
n1、有效投标方不足三家;
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6、供货业绩(如果要)
n①投标人应选择有效的项目以证明投标人近3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必须提供近3年以来类
n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n②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限于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合同复印
n件为必须提供项。
n6.1签订供货合同的项目表
n(列出近3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
项目 名称 (重 点项 目请 注明 级别 )n | |||
项目 地点n | |||
用户 单位n | |||
用户 单位 电话/电传n | |||
供货 数量n | |||
合同 总额n | |||
合同 签订 时间n | |||
竣工 日期n | |||
备注n |
投标人(盖公章):
n电话号:,传真号:
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
n7、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
n8、商务响应说明书
n项目名称:
n招标文件编号:
n投标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招标 文件 商务 要求n | 投标 人商 务响 应n | 响应/偏离n | 备注n |
1n | ||||
2n | ||||
......n |
注:商务响应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
n1.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
n2.完工期;
n3.启运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n4.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n如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n投标人(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年月日
n9、技术方案及其他
n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技术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最终实现功能、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n等,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编写,格式不限。
n附件1技术规格响应表
n项目名称:
n招标文件编号:,投标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招标 文件 建设 内容 及要 求n | 投标 人实 际响 应建 设内 容及 要求n | 响应/ 偏离n | 备注n |
1n | ||||
2n | ||||
......n |
注:⑴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n中的内容对应填写。
n(2)若投标人的重要参数优于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中的要求,需在“响应/偏离”栏中特
n别标明“优于”,同时提供支持文件。
n(3)若投标人的一般技术参数,根据负偏离的情况,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定。
n投标人(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年月日
n第六章附件
n中小企业声明函
n(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n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n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
n型、小型、微型)企业。
n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n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n部分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盖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日期:年月日
n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n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
n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n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开标一栏表保持一致。
n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n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
n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
n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n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n(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n(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n项所称货物不部分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n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n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n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
n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
n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n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
n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
n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n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
n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n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
n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n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n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n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n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n规定的扶持政策。
n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
n关系。
n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n微型企业不得分部分或转部分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部分或转部分给大型企业。
n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部分。
n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部分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n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
n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n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
n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n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
n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n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
n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
n企业采购的情况。
n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
n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n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
n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n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n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
n业主管部门负责。
n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
n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n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n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n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n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n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n2011.6.18
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n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
n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
n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n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n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n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n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n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n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n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部分括:农、林、牧、渔业,工业(部分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n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
n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部分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
n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部分括科学研究和技
n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n和娱乐业等)。
n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n(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
n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n企业。
n(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n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n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n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n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
n型企业。
n(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n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n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n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n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n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
n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n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n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n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n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n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
n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n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
n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n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n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n业。
n(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n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n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n为微型企业。
n(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n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n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
n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n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
n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n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n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
n微型企业。
n(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
n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n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n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
n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n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
n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
n准。
n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n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n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n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
n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n
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秦安县果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委
托的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
进行采购,评标小组于2022年05月24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
下。
1、招标文件编号:
TGZC2022-164
2、招标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3、采购预算:
采购总预算金额98.6116万元。
4、开标日期:2022年05月24日09时30分
5、中标结果内容:
序 号 | 货物或服务名 称 | 型号和规格 | 品牌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生石灰 | 25KG/袋 | 无 | 陕西省铜川 市王益区西 北建筑材料 | 58800 | 斤 | 1.10 | 64680.00 | 报价 包含 所有 费用 |
2 | 硫磺粉 | 25KG/袋 | 正旭 | 金昌正旭工 贸有限责任 公司 | 84000 | 斤 | 2.00 | 168000.00 | 报价 包含 所有 费用 |
3 | 硫酸铜 | 2.5KG/袋 | 津苑 | 保定市清苑 县津苑化工 厂 | 16800 | 斤 | 16.50 | 277200.00 | 报价 包含 所有 费用 |
4 | 40%噻唑锌 | 500ml/瓶 | 碧火 | 浙江新农化 工销售有限 公司 | 2468 | 瓶 | 120.00 | 296160.00 | 报价 包含 所有 费用 |
5 | 熬制 | / | 磐耕 | 兰州磐耕农 资有限公司 | 54600 0 | 斤 | 0.28 | 152880.00 | 报价 包含 所有 费用 |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秦安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根据合同签订日期
7、公示期限: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兰州磐耕农资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1287之31号(兰州国际家居建材
博览城B3区11栋35-101室)
中标金额:¥958920.00大写:玖拾伍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整
联系人:蔡宏斌联系电话:0931-7619196
9、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15584.00(大写:壹
万伍仟伍佰捌拾肆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10、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唐成林、李海红、郭丽君、赵幼明、逯成军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秦安县果业管理局
联系人:李赟峰联系电话:0938-652230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旁
联系人:屈丽娟电话:0938-8322325
2022年05月25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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