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厂物料堆场棚化工程之中碳、中碳1、高碳3料场棚化工程之中碳料场钢网架屋面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利厂物料堆场棚化工程之中碳、中碳1、高碳3料场棚化工程之中碳料场钢网架屋面工程(编号:GXJB-ZB-2021-020)招标人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R设计、R详勘、R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柳州市柳钢B区。
建设规模:在原来的物料堆场建设钢网结构棚,投影面积约7992平米(长111米、宽72米)。
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图纸设计,21天内完成定案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范围:根据广西华锐钢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图纸(中碳、中碳1、高碳3料场大鹏建筑招标图,图号:JT2020079建案),投标方仅负责对图中中碳料场(跨度:72m,长:111米)的钢网架屋面工程进行设计、采购(投标方采购的FRP防腐透明板、钢材材料性能必须满足图纸要求)、制作、施工总承包,图中中碳1、高碳3料场棚化不在此次投标范围内。图中钢筋砼柱、钢筋砼挡墙均不在此次投标范围内(投标方在完成网架结构设计后必须把设计图纸资料交业主单位,便于甲方设计钢网架下部的钢筋砼支撑结构提供参考)。料场跨度及实际情况以投标方实地测量为准。项目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备:冶金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房屋建筑专项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及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跨度大于70米的钢结构大棚或屋面的设计、建设施工或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报告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5.3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0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09日17时30分,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332012790@qq.com。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现场缴纳或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荣和支行(网银支付选工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行号:102611011005
银行帐号:2102 1738 1930 0001 30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招标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截止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及地址:请邮寄到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恒达巴士公司院内附属楼2单元三楼(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陈承源 15347727673。[注: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须附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具体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逾期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j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室 |
联系人:李萍 |
联系人:潘工、庞工 |
电话:0772-2595957 |
电话:0771-4923450 |
电子邮件:332012790@qq.com |
2021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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