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2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闻冶武0574-88595036
标书截止时间2020/06/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班溪中心集聚点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奉发改溪投【2020】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溪口镇班溪村

建设规模: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0497㎡。新增建筑面积42260㎡,其中计容面积29579㎡,地下建筑面积12681㎡,绿地率30%,住宅总户数259户。地上机动车停车位71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0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50个。配建幼儿园9班,建筑面积3867㎡。

项目总投资:2.5221亿元。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989392元(其中勘察费693650元,设计费2295742元)

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整个项目的勘察和总体方案设计、方案修正完善直至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编制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并审批通过,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及各专业机构审查【具体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消防、人防、暖通、智能化、太阳能、基坑围护、景观绿化、幕墙、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所有设计】以及施工期的现场配合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主设计师;

3.3 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中审核通过且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近三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近三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 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8 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请于2020年6月17日9时至 2020 年6月23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大厅综合受理29号窗口),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可以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①: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若是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办公室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0900 0034 056。

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5.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若采用保险保单形式的,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提交截止时间2020761600分(北京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投标人代表应保证开、评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登记后,请自行离开,就近等待。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投标人代表电话号码未登记或投标人代表电话3次无法连接或接听后未在30分钟内到达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并承担相应后果。

6.5为便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询汇总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请各投标人在电汇操作时备注标明所投项目名称,为防止汇款失误,可在汇款后及时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是否到账,并在开标当日向中心工作人员申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查询电话:0574-88873990.

6.6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投标人代表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自驾方式到达开标地点,全程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其防疫工作要求,如未戴口罩或是体温测量异常,或不按规定接受其他防疫工作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为便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减少对办证大厅的影响,本项目开设投标专用通道,各投标人代表由溪口镇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停车场处大门进入开标会场。

6.8为确保项目开、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项目将邀请公证机构对项目全过程实施公证。

6.9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投标人及时提交,请各投标人提早到场。

6.10开标结束后由代理单位统一电话联系告知投标单位开标会议结束。

6.11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公园路1号

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0574-88865208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奉南新二村13幢

联系人:闻冶武、戴太敏

话:0574-88595036、13185918275

真:0574-8859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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