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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区田头河自动售卖机位招租项目的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1z24033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坪山区田头河自动售卖机位招租项目的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项目编号:JC1Z2403312

公告的项目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上村工业区3号厂房(联兴铭板)出租(发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1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关于交易公告中其他补充说明第三条第五点的表述。

原内容为:

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对应商品在沃尔玛超市的售价的50%(通过微信关注“沃尔玛”公众号,允许获取地点信息后,查找对应货物价格为比照价格),销售商品价格需报公园备案。若经招租单位检查或市民游客投诉查实,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每次处违约金500元。”。

澄清

上述描述是指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对应商品在沃尔玛超市的售价的1.5倍,例如某商品沃尔玛超市的售价2元,则本项目承租人售价不得高于3元。”。

三、其他事宜

其余内容与原交易公告内容一致。

四、原公告链接:

https://www.szggzy.com/jygg/details.html?contentId=2376286

 

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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