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朱子公园提升工程)
金额
165.0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0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宋1785037857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6
公告正文

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朱子公园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朱子公园提升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朱子公园提升工程) 已由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政发审( 2021 67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政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朱子公园提升工程) 21500 平方米,拟建设园林景观、广场、园林小品、设施、给排水、路灯照明及绿化栽植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2 )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 预算 总造价 1650153 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2019 21 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 <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的通知》(闽建办风景〔 2018 11 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2019 21 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650153 .00 元; 其中暂估价( 1279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并为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 中级 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35 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50 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2、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 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 建〔2017〕16 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无效;5、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依据南人综〔2019〕82号文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2 - 06 - 02 08: 0 0:00 202 2 - 06 - 08 23 : 59 : 59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 2 - 06 - 16 08 : 30 :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2 - 06 - 02 08: 0 0:00 202 2 - 06-15 17 :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3 0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 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2 - 06 - 16 08 : 30 :00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ggzyfw.fujian.gov.cn ggzyfw.fj.gov.cn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熊山街道胜利街 319 号建设大厦 8 楼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0@qq.com

电话: 0599-6052596 ,传真: /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街 9 406 室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504155364@qq.com

电话: 17850378576 ,传真: /

联系人: 小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政和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 1385090594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9-3320966

开标地点: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2-06-02 12:12:46

本标使用保证金系统进行保证金到账及子账号获取管理,
1、投标人可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njoy5191.com,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若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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