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封弘华实业有限公司桃花苑小区开发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2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1100145
预算金额12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翼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13
公告正文
开封弘华实业有限公司桃花苑小区开发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开封弘华实业有限公司桃花苑小区开发管理服务招标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弘华实业有限公司桃花苑小区已由 兰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3-410225-04-01-48052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开封弘华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弘华实业有限公司桃花苑小区开发管理服务

2.2招标编号:HNZB2021100145

2.3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13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黄河路南段西侧,陇海路南侧;

2.5项目总投资:约120000万元;

2.6计划工期:开发管理服务:(1)整体开发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交付满【12】个月为止。管理服务期限届满,中标人有权终止管理服务工作并撤出全部管理团队,招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完成交接工作;(2)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应招标人要求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项目服务期,届时根据延长期间的工作内容,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及取费方式。(注:开发管理服务期限暂定1640天)

2.7招标范围: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组团工程的建设期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前期管理:对项目的整体定位、运营思路和方案进行统筹规划,并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具体审批和许可手续,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规划设计管理:根据项目类型和实际情况行使各阶段各类规划设计管理工作,把控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质量。

3)成本管理:制订合理的项目成本管理目标,并在项目设计和开发建设全过程中实行有效的成本管理。

4)工程管理:对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5)营销管理:对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订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自费选择各类营销、策划等专业服务单位并进行统筹管理,对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实现项目销售目标。

6)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组织各类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招标人名义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项目房产的集中交付工作。

7)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设置或聘任客户服务组织,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负责项目房产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质量保修的管理工作。

8)前期物业服务督导:协助选择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协调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对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进行督导。

9)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中标人的管理经验,建立本项目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并进行人力资源日常管理。

10)行政管理:根据中标人的管理经验,建立本项目的行政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行政后勤、公文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11)品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产项目相关管理经验或项目监理总监工作经验(提供项目管理或委托管理或代建管理或项目监理合同,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

3.3财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和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4 信誉要求

3.4.1 201711日以来,本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相关部门明确且还处于暂停期内的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没有相关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承诺)。

3.4.2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公章。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10320日至2021032623:59:0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

“企业注册”参考:http://www.lkxggzy.com/xwtzgg/10414.jhtml

办理CA参考:http://www.lkxggzy.com/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3、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方式也可以采用保函形式。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www.lkxggzy.com/xwtzgg/11330.jhtml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04130930分整(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 称:开封弘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兰考县黄河路南段东侧1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13937871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823

联系人:姜翼飞 任小敏 张成龙 赵林杰 刘佳奇

电 话:0371-65928021 18738187027

邮 箱:hnsjd10@126.com

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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