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格县子越光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凉山州普格县子越3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格县子越光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凉山州普格县子越3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凉山州普格县子越30MW光伏发电项目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日都迪萨镇
建设单位:普格县子越光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容量30MW,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额定功率225kW,太阳电池组件采用68401块545W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24°固定安装,总占地面积约为47.53hm2(含箱变),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公示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24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780109161
邮箱:106533783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普格县子越光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凉山州普格县子越+30MW+光伏发电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评审意见(修改)(1).pdf
1、子越30MW光伏发电站项目(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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