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芜湖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调整变更的通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16号)、《芜湖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芜湖市政府令66号)和我市《关于调整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遥感监测执法相关事项的通告》(环察【2023】34号)的要求,结合本市机动车污染防控实际,现对我市部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设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取消原长江大桥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G5011芜合高速公路芜湖向K61+600m至K61+800m处)。
二、 新增扬子学院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山西路扬子学院北大门北侧,繁昌方向)。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及时进行维修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特此通告。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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