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雄安保定基地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一期供配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张海晓1773301547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倩倩0311-892461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雄安保定基地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一期供配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雄安保定基地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一期供配电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备字﹝2023﹞0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雄安保定基地项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一期供配电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内,项目选址范围为西至:工业大街(励行街);北至:东君路;南至:恒源西路;东至:巨力街。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一期):41782㎡(计容面积为524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一期):32200㎡(计容面积为42888㎡),地下建筑面积(一期):9582㎡。供电量:13600KVA,主供6800KVA,备供6800KVA,备用电源热备用运行方式。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电力行业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从环网柜至1、2、3号配电室所有的电缆敷设及过路施工,1、2、3号配电室内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配电设施的施工及安装,正式电源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定值整定、试验、调试、报装、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缺陷修复和培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附注的复印件。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2 09:00至2024-12-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代理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马倩倩、张小歧0311-89246112;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195798 电子邮箱:gxqzjjzbb@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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