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源康电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徐州创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源康电子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张宇
3、企业地址:徐州市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城北路南侧、泰山路西侧
4、公司简介:江苏源康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3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江苏源康电子有限公司工艺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硫酸铜、氯化镍、硫酸、盐酸、氨水、金盐、双氧水、硼酸、硝酸、硝酸银、甲醇、过硫酸钠、碳酸钠、乙醇、甲醛、氢氧化钠等。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锣板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尾气由一根28m高排气筒(DA001);钻孔、开料、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尾气由2根28m高排气筒(DA002、DA010);激光钻孔、黑孔整孔、沉铜、压膜、丝网印刷、烘烤、冲压、热压合、印刷、固化、整孔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通过酸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由2根28m高排气筒(DA003、DA004);1#厂房微蚀、整孔、预浸、活化、逆流水洗、抗氧化、除油、酸洗、镀铜、蚀刻、棕化、后浸等工序及酸液配置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经负压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5);3#厂房微蚀、整孔、预浸、活化、逆流水洗、抗氧化、除油、酸洗、镀铜、蚀刻、棕化、后浸等工序及酸液配置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甲醛经负压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6);1#厂房整孔、除胶渣、黑孔、显影、预浸、OSP等工序产生的氨气、碱雾经负压收集,通过酸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7);3#厂房整孔、除胶渣、黑孔、显影、预浸、OSP等工序产生的碱雾经负压收集,通过酸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8);化金、电金工序产生的氰化氢经负压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9);微蚀、整孔、预浸、活化、逆流水洗、抗氧化、除油、酸洗、镀铜、蚀刻、棕化、后浸等工序及酸液配置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经负压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由1根28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执行标准:项目印刷线路板生产中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含氰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DB32/4041-2021)表1、表3中的规定。恶臭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碱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应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油墨废水、酸洗废水、酸性废水和氨氮废水先进酸化吸附预处理,然后去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进入一体化沉淀预处理达标后,然后去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氰废水先进入二级破氰系统预处理,然后去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一般工业废水先经过TFS-OF膜处理系统预处理,然后进入SI-RO系统处理,出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部分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综合废水、高含盐废水、预处理后的油墨废水、酸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汇同厂区废气洗涤塔废水、晒网房排水、化验室废水、光绘机排水和器具等清洗池排水,一起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絮凝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汇同预处理后的一般清洗废水一起生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接管至邳州市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执行标准:项目废水预处理后,排入邳州市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处污染物执行邳州市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邳州市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车间一类污染物废水排放口总镍浓度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相应标准值。项目部分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至生产用水,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该标准中未列出的总银、总铜指标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印刷电路板标准。
3、噪声排放情况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执行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产生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柳钉、废电木板、废钻针、废金刚砂、废铣刀、废纸板、废铝片、废酚醛垫板、废胶纸、废覆盖膜、废离型纸、废锡膏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系统废活性炭收集后厂家回收;废细棉手套、生活垃圾委托开发区环卫部门清运;含铜污泥收集后委托江苏美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处置,含铜废液委托盛隆资源再生(无锡)有限公司处置,含氰废液委托盐城淇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硝酸废液、含镍污泥、含镍废液委托盐城常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气电子元器件及不合格品委托江苏邦腾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含铜废料委托苏州佳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含钯废液、含银废树脂、含金废树脂委托光洋新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处置,废干膜渣、废机油、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油墨渣、废滤芯、废活性炭、废胶管、废过滤膜及反渗透膜委托委托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盐城淇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
源康公司已编制了江苏源康电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备案。厂区已配备应急机构及应急队伍,并进行了日常演练。根据物料特性分别采取了相应应急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厂区现有应急物资涵盖消防救援、个人防护、医疗救护、应急照明等方面。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江苏源康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经理
联系电话:13479606063
作者(183****100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18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