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15482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20230015482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长昶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塘厦田心分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田心围仔路1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长昶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塘厦田心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迁改建前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田心新围仔围21号”,现因原有厂房租期到期,故企业拟搬迁到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田心围仔路1号。项目属于迁改建项目,迁改建后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占地面积为2170m2,建筑面积2710m2,主要从事锌合金制品、铝合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锌合金制品90.035万个、铝合金制品43.916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项目熔化、压铸工序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抛光工序颗粒物配套水喷淋装置对抛光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加强车间管理;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磨削工序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大水磨床用水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脱模剂添加水全部受热蒸发。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3-08-04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0769-87943968
通讯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和主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分析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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