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合同
金额
910.5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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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 |
合同名称 | 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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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廉江市长山镇人民政府 | ||
中标人名称 | 广东桦建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 | 100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07-01 00:00:00 | ||
合同金额 | 9105333.480000 | ||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
合同名称 | 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廉江市长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8810071091567 |
中标人名称 | 广东桦建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XPQ0Q3R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廉江市长山镇人民政府 | 合同金额(元) | 9105333.48 |
合同单位(甲方) | 廉江市长山镇人民政府 | 合同单位(乙方) | 广东桦建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100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07-01 00:00:0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合同主要内容 | 发包人(全称): 廉江市长山镇人民政府 联合体主办方(设计人1全称): 广东桦建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设计人2全称):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勘察人全称): 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规划人全称):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廉江市千年茶乡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勘察设计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湛廉发改投审〔2023〕25号 、湛廉发改投审〔2024〕19号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以茶为媒,建成集种茶、采茶、体验、旅游、交流、研究为一体的三产融合项目。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3020002㎡,主要建设五个功能区:特色茶乡种植区(升级改造)面积 2903002㎡,助农茶产品展销区(改造)面积10000㎡,茶文化展示区面积 25000 ㎡,茶文化研学区面积63000㎡,茶文化研发区面积19000㎡,配套室外工程(停车场工程13500 ㎡,共设停车位500 个,配置汽车充电桩150个)、以及园地内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室外配套设施。最终以设计任务书为准。4.项目建设地点: 于湛江市廉江市长山镇县道 678 线以东。最终以选址批复为准。5.工程投资估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30860.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5677.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6.89万元,预备费用2285.92万 元。6.工程进度安排:6.1 工期:100个日历天 。6.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并收悉基础资料,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工作,规划方案通过评审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勘察、工程详细勘察;工程勘察完成后的6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审查后 5 个日历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正式版成果。规划文件、设计文件报批、送审时间、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图设计审查不计入以上工期。6.3本项目将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分期分批进行规划、勘察、设计工作,上述要求的工期对于每期每批均有效。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工作进度为准。6.4如因招标人或相关审批部门原因导致的方案审批、规划报建等时间延误,则以上工期应相应合理顺延。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与本项目有关工程规划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二、规划与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完成本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规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总体开发策划及规划、示范区修建项目详细规划设计两部分方案成果编制并配合通过审查确认;配合勘察设计方案实施及其它业主需要的规划咨询服务,提供相应的规划成果文件、设计说明及图纸。勘察工作:本工程勘察范围为不包括工程测量测绘在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工程设计工作: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深化、项目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质量缺陷处理等设计工作。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服务,并协助通过相关设计审查。 三、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规划日期:2024年 7月 8日。计划完成规划日期:2024年 7月 23日。计划开始勘察日期:2024年 7月 8日。计划完成勘察日期:2024年 7月 30日。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24年 7月 23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2024年 8月 31日。计划开始预算日期:2024年 8月 31日。计划完成预算日期:2024年 9月 15日。以上时间未包括因招标人或相关审批部门原因导致的方案审批、规划报建、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预算送审等时间,则以上工期应相应合理顺延。具体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规划勘察设计费参照各专业的国家收费标准、按照(廉府函[2018]327号)计费。最终规划、勘察、设计费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的费用为准,再乘以(100%-中标下浮率0.28%)。2.签约合同预估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壹拾万伍仟叁佰叁拾叁元肆角捌分(¥9,105,333.48元)。该合同价含税,应包括中标单位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单位为履行本合同的规划方案费、工程勘察费、施工图设计费、绿色建筑设计费、预算编制费以及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组织的专项设计等各种费用(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但不含第三方施工图审查费),成果文件制作费用,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代表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因工程设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最终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的费用为准。其中:2.1设计费预估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玖万玖仟贰佰贰拾肆元肆角肆分(¥ 4,799,224.44元)。2.1.1设计人1占设计费含税总额的 85% ,即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肆佰零柒万玖仟叁佰肆拾元柒角柒分(¥4,079,340.77元),不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肆万捌仟肆佰叁拾肆元陆角玖分(¥3,848,434.69元),增值税税率为 6 %,税费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零玖佰零陆元零捌分(¥230,906.08元)。2.1.2设计人2占设计费含税总额的 15% ,即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玖仟捌佰捌拾叁元陆角柒分(¥719,883.67元),不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叁拾伍元伍角肆分(¥ 679,135.54元),增值税税率为 6 %,税费为人民币(大写)肆万零柒佰肆拾捌元壹角叁分(¥40,748.13元)。2.2勘察费预估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捌仟柒佰陆拾肆元零捌分(¥938,764.08元),不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伍仟陆佰贰拾陆元肆角玖分(¥ 885,626.49元),增值税税率为 6 %,税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叁仟壹佰叁拾柒元伍角玖分(¥53,137.59元)。2.3建设规划费预估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陆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元玖角陆分(¥3,367,344.96元),不含税总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柒万陆仟柒佰肆拾元伍角叁分(¥ 3,176,740.53元),增值税税率为 6 %,税费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零陆佰零肆元肆角叁分(¥190,604.43元)。如需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的深化和修改,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完成相应的委托工作,如有修改需积极配合完成并承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五、发包人代表与规划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 林荣勰 项目负责人: 潘启林 其中:设计专业负责人: 梁瑞琴 勘察专业负责人: 孙宝雷 规划专业负责人: 罗伟玲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本合同书; 2.发包人要求; 3.中标通知书﹝编号:湛公资交(建设)(2024)第0236号﹞;4.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如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概算、测量测绘成果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勘察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规划人、勘察人、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广东省廉江市 签订。 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拾 份,发包人执 贰 份,规划人贰份,勘察人执贰份,设计人1执贰份,设计人2执 贰 份。 | ||
其他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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