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浠水县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工程L9线(梅子沟至范冲农村公路)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4/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6
公告正文

浠水县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工程L9线(梅子沟至范冲农村公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浠水县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工程L9线(梅子沟至范冲农村公路)已由黄发改审批【2017】146号文、【2017】4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境内,建设规模为:浠水县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工程L9线(梅子沟至范冲农村公路),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3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5月 (以开工令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交通部部颁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和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需提供本企业有效的2019年劳动合同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在“信用中国”官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6 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被列入黑名单的;

3.2.7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9 4 5 日至20194 10日23:59分止。

5.2.领取方式: 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免费领取。

5.3 (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4 报名后未同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账号:1814073138000207022截止时间为20194 25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截止时间为2019426日下午15:00时整。(北京时间)

6.2投标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投标文件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招标人将拒收。

6.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sggzy.org.cn)上发布。

7. 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付款方式:本工程付款采用无预付款方式,在建设期按工程按进度付款,留10%待质量缺陷期满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建设期和付款期内不计利息)。

7.4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5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否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7.6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7.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 联系方式

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编: 438200 编: 438200

人: 饶先生 人: 女士

话: 13508656481 话: 0713-443599913807255758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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