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2023-JKYXZX-F1049)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yxzx-f1049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某部信息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3-JKYXZX-F1049)
我部就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KYXZX-F1049
(三)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背景
康复医疗学科发展需要信息化管理手段;为军服务是部队医院的根本职能和主旋律,对于工作伤和运动伤,康复医疗通过数字化手段,能更好的帮助员工恢复功能,早日重返工作或生活。康复信息化也是全院信息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中对康复治疗有明确要求。
所解决问题
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可提高康复业务效率;实现对患者全流程闭环,建立更加规范的康复流程,更好地提高质控水平;实现康复数据和医院其他平台对接,消除信息孤岛;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对康复业务的数据要求。
预期目标
1、规范康复业务流程、提高质控水平。
2、实现移动评估、移动治疗,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3、构建康复业务数据模型、帮助用户提高康复业务效率。
4、与HIS/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建设临床、康复数据共享平。
(四)预算金额:85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9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失信、军队采购失信处罚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公告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2023年8月3日至8月18日;
(二)电子邮箱:xneone@163.com;
(三)联 系 人:殷老师;
(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具体电话联系);
(五)联系电话:18511279721。
2023年8月3日
(2023-JKYXZX-F1049)
我部就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KYXZX-F1049
(三)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背景
康复医疗学科发展需要信息化管理手段;为军服务是部队医院的根本职能和主旋律,对于工作伤和运动伤,康复医疗通过数字化手段,能更好的帮助员工恢复功能,早日重返工作或生活。康复信息化也是全院信息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中对康复治疗有明确要求。
所解决问题
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可提高康复业务效率;实现对患者全流程闭环,建立更加规范的康复流程,更好地提高质控水平;实现康复数据和医院其他平台对接,消除信息孤岛;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对康复业务的数据要求。
预期目标
1、规范康复业务流程、提高质控水平。
2、实现移动评估、移动治疗,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3、构建康复业务数据模型、帮助用户提高康复业务效率。
4、与HIS/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建设临床、康复数据共享平。
(四)预算金额:85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9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失信、军队采购失信处罚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公告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2023年8月3日至8月18日;
(二)电子邮箱:xneone@163.com;
(三)联 系 人:殷老师;
(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具体电话联系);
(五)联系电话:18511279721。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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