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kcndd-f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工185078162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KCNDD-F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NDD-F1001
三、澄清内容:我司负责采购的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项目编号:2024-JKCNDD-F1001)收到各潜在投标人的疑问,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答疑:
疑问一:根据招标文件第 34 页“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三条,“乙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军队项目合同一般都附带有保密协议,严格禁止向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等信息;但是,根据招标文件第50 页表《2-7-1 军队同类项目业绩》说明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标的清单页、银行进账凭证,合同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合同中涉及总价、单价、规格、缔约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请招标人提供合理有效的军队业绩资料投标文件要求,让投标人既能符合现有军队业绩的保密要求,又符合招标人对军队业绩的评审要求。
答复:原招标文件中的《2-7-1 军队同类项目业绩》说明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合同中涉及总价、单价、规格、缔约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合同”,现修改为:投标人需要提供案例采购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疑问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 54 页“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之“附件 2-9 企业状况”里“1、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的“企业状况”要求“1.取得 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缺一项扣1分;”。根据有关管理体系认证官方资料显示:0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是一个老旧的、过时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已经被最新的IS0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更新和取代。本招标文件对前两项管理体系认证都要求的是IS0系列,为何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要求过时的、老旧的0HSAS18000系列?
答复:(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之“附件 2-9 企业状况”里“1、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 现修改为“1、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IS0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 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的“企业状况”要求“取得 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缺一项扣1分;”现修改为“取得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IS0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缺一项扣1分;”。
疑问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1.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承接的军队同类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累计业绩金额。
业绩得分=(合同业绩/基准业绩) x标准分值
基准业绩=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有效合同累计最高金额”。请问:
(1)“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指哪三年?是2021年5月7日--2024年5月6日?还是2021年1月1日-2024年5月6日?请招标人明确具体起始时间。
(2)基准业绩是投标人一家企业的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有效合同累计最高金额,还是本项目所有“标包X”投标人多家企业的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有效合同累计最高金额?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1、“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
2、基准业绩是指:该标段所有的有效投标人中有效合同累计最高金额。
疑问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企业规模”要求“1.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评分……”、“2.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和“财务状况”要求“1.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到小排序评分……”、“2.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 50%(含)的得标准分……”、 “3.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排名……”等,但是均未明确“近三年”是具体哪三年。请问是对应招标文件第59页“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附件 2-13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和第71页“附件3-8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写明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这三年财务数据吗?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企业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均按附件3-8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写明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这三年财务数据。
疑问五: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信誉”“1.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标准分,获得过两次的得标准分的50%,获得过一次的得标准分的25%,没有得0分;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得标准分;(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中“近三年”是对应招标文件第 49 页“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里“附件 2-6 企业信誉”中指的 2021年、2022年、2023 年吗?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企业近三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中“近三年”指2021年至今。
疑问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企业规模”要求“3.根据投标报价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金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 25%递减,最低分为0分;(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附件2-13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中明确“2023年度纳税总金额”;招标文件第 84 页“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1资格性审杳表”中提到“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请问这三处的“上年度”“2023 年度”、“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都是统一用2023年1-12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吗?
答复:商务评审标准表及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提供“2023年度纳税总金额”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表中“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为2023年5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疑问七:招标文件第 95 页“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企业规模”要求“4.根据投标报价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保的总人数排序评分(12个月每月缴纳人数合计数量)……”和“5.根据投标报价企业(上一年度)人员缴纳社保的人均金额排序评分(上一年度缴纳社保总金额/交费总人数/12)……”;招标文件第59 页“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附件 2-13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中明确“2023年缴纳社保人数”和“2023年度人均社保金额(元)”;招标文件第 84页“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中提到“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请问这三处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都是统一用2023年1-12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吗?
答复:商务评审标准表及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提供“2023年缴纳社保人数”和“2023年度人均社保金额(元)”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表“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为2023年5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疑问八:招标文件第 108 页“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所完成10万及以上建筑监理项目数量排名,第一得标准分,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 25%递减,最低分为0分;”“近三年”指 2021、2022、2023年吗?“10万及以上”是“建筑面积 10 万㎡及以上”还是“合同金额 10 万元及以上”?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近三年”指2021年5月1日至今;“10万及以上”是指合同金额 10 万元及以上。
疑问九: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具体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工期等信息,但是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评分要求中对项目组成员数量有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要求一般都根据工程投资或者建筑面积进行确定人员数量,请问,本项目投标人可以根据什么工程信息确定拟派人员数量呢?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本项目为入围项目,暂无具体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工期等信息,请各潜在投标人按自身实际情况配置人员。
十、开标一览表中
更正为:
十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开标一览表、及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的“标包三工程施工费率标准为100%(以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现更正为:标包三工程施工费率标准为100%(以甲方选取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总价为计算基数)”。
十二、原招标文件合同样本“施工建设”中的“乙方投标时承诺下浮系数 %,在项目报价时,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乘以相应相应下浮系数。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工程预算或工程控制价为基数乘以单个项目报价费率为暂定价(不超过以100%为基础并结合投标承诺下浮系数设定的费率上限),结算金额以招标单位邀请的第三方审计审核金额为准。”
现修正为:“乙方投标时承诺下浮系数 %,在项目结算时,在甲方选取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总价基础上按所报优惠率下浮结算,(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第三方审定金额*(1-优惠率))”。
十三、原招标文件“标包三工程施工:负责为委托方提供土建、电气、管道、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储加油设施等建设及维修改造方面的施工内容“,现修改为标包三工程施工:负责为委托方提供土建、电气、管道、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建设及维修改造方面的施工内容。
十四、投标开始时间由 2024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变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变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开标时间由 2024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变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六、原招标文件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4 年 5 月 15 日 09 : 30”变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09 : 30”;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函告!
采购人联系人:尚先生
电话:0721-5754265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苏工
电话:18507816266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尚先生-1853368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南宁环球金融中心T2栋12层1212室
联系方式:苏工,18507816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185078162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KCNDD-F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NDD-F1001
三、澄清内容:我司负责采购的某单位施工及工程相关服务企业库更新项目(项目编号:2024-JKCNDD-F1001)收到各潜在投标人的疑问,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答疑:
疑问一:根据招标文件第 34 页“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三条,“乙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军队项目合同一般都附带有保密协议,严格禁止向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等信息;但是,根据招标文件第50 页表《2-7-1 军队同类项目业绩》说明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标的清单页、银行进账凭证,合同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合同中涉及总价、单价、规格、缔约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请招标人提供合理有效的军队业绩资料投标文件要求,让投标人既能符合现有军队业绩的保密要求,又符合招标人对军队业绩的评审要求。
答复:原招标文件中的《2-7-1 军队同类项目业绩》说明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合同中涉及总价、单价、规格、缔约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合同”,现修改为:投标人需要提供案例采购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疑问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 54 页“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之“附件 2-9 企业状况”里“1、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的“企业状况”要求“1.取得 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缺一项扣1分;”。根据有关管理体系认证官方资料显示:0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是一个老旧的、过时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已经被最新的IS0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更新和取代。本招标文件对前两项管理体系认证都要求的是IS0系列,为何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要求过时的、老旧的0HSAS18000系列?
答复:(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之“附件 2-9 企业状况”里“1、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 现修改为“1、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IS0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 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的“企业状况”要求“取得 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缺一项扣1分;”现修改为“取得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IS0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缺一项扣1分;”。
疑问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1.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承接的军队同类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累计业绩金额。
业绩得分=(合同业绩/基准业绩) x标准分值
基准业绩=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有效合同累计最高金额”。请问:
(1)“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指哪三年?是2021年5月7日--2024年5月6日?还是2021年1月1日-2024年5月6日?请招标人明确具体起始时间。
(2)基准业绩是投标人一家企业的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有效合同累计最高金额,还是本项目所有“标包X”投标人多家企业的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有效合同累计最高金额?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1、“近三年(截至开标时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
2、基准业绩是指:该标段所有的有效投标人中有效合同累计最高金额。
疑问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企业规模”要求“1.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评分……”、“2.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和“财务状况”要求“1.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到小排序评分……”、“2.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 50%(含)的得标准分……”、 “3.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排名……”等,但是均未明确“近三年”是具体哪三年。请问是对应招标文件第59页“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附件 2-13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和第71页“附件3-8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写明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这三年财务数据吗?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企业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均按附件3-8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写明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这三年财务数据。
疑问五: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信誉”“1.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标准分,获得过两次的得标准分的50%,获得过一次的得标准分的25%,没有得0分;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得标准分;(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中“近三年”是对应招标文件第 49 页“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里“附件 2-6 企业信誉”中指的 2021年、2022年、2023 年吗?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企业近三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中“近三年”指2021年至今。
疑问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企业规模”要求“3.根据投标报价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金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 25%递减,最低分为0分;(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附件2-13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中明确“2023年度纳税总金额”;招标文件第 84 页“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1资格性审杳表”中提到“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请问这三处的“上年度”“2023 年度”、“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都是统一用2023年1-12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吗?
答复:商务评审标准表及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提供“2023年度纳税总金额”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表中“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为2023年5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疑问七:招标文件第 95 页“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企业规模”要求“4.根据投标报价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保的总人数排序评分(12个月每月缴纳人数合计数量)……”和“5.根据投标报价企业(上一年度)人员缴纳社保的人均金额排序评分(上一年度缴纳社保总金额/交费总人数/12)……”;招标文件第59 页“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附件 2-13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中明确“2023年缴纳社保人数”和“2023年度人均社保金额(元)”;招标文件第 84页“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中提到“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请问这三处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都是统一用2023年1-12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吗?
答复:商务评审标准表及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提供“2023年缴纳社保人数”和“2023年度人均社保金额(元)”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表“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为2023年5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疑问八:招标文件第 108 页“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表格中,“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所完成10万及以上建筑监理项目数量排名,第一得标准分,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 25%递减,最低分为0分;”“近三年”指 2021、2022、2023年吗?“10万及以上”是“建筑面积 10 万㎡及以上”还是“合同金额 10 万元及以上”?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近三年”指2021年5月1日至今;“10万及以上”是指合同金额 10 万元及以上。
疑问九: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具体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工期等信息,但是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表 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评分要求中对项目组成员数量有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要求一般都根据工程投资或者建筑面积进行确定人员数量,请问,本项目投标人可以根据什么工程信息确定拟派人员数量呢?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本项目为入围项目,暂无具体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工期等信息,请各潜在投标人按自身实际情况配置人员。
十、开标一览表中
标包序号 | 服务名称 | 优惠率(下浮率) |
二 | 工程造价 | ‰ |
更正为:
标包序号 | 服务名称 | 优惠率(下浮率) |
二 | 工程造价 | % |
十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开标一览表、及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的“标包三工程施工费率标准为100%(以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现更正为:标包三工程施工费率标准为100%(以甲方选取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总价为计算基数)”。
十二、原招标文件合同样本“施工建设”中的“乙方投标时承诺下浮系数 %,在项目报价时,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乘以相应相应下浮系数。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工程预算或工程控制价为基数乘以单个项目报价费率为暂定价(不超过以100%为基础并结合投标承诺下浮系数设定的费率上限),结算金额以招标单位邀请的第三方审计审核金额为准。”
现修正为:“乙方投标时承诺下浮系数 %,在项目结算时,在甲方选取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总价基础上按所报优惠率下浮结算,(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第三方审定金额*(1-优惠率))”。
十三、原招标文件“标包三工程施工:负责为委托方提供土建、电气、管道、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储加油设施等建设及维修改造方面的施工内容“,现修改为标包三工程施工:负责为委托方提供土建、电气、管道、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建设及维修改造方面的施工内容。
十四、投标开始时间由 2024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变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变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开标时间由 2024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变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六、原招标文件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4 年 5 月 15 日 09 : 30”变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09 : 30”;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函告!
采购人联系人:尚先生
电话:0721-5754265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苏工
电话:18507816266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尚先生-1853368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南宁环球金融中心T2栋12层1212室
联系方式:苏工,18507816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1850781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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