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11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国琴151571060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项目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20241113001

交易类型

集体房屋租赁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的项目位于玲珑街道双源村。该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1300㎡(以现状面积为准租期为3年,具体租赁起止期限以租赁合同为准,租金每年10万元起,共计30万元起(不含税)。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之后的租金都应在前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做到先付后用,产权无争议,经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会议决议,现由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标准厂房进行招租。

租赁年限

3

租赁数量

1300平方米(具体以现状为准)

起始价

 

30万元(不含税)

加价规则

贰仟或贰仟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 1414 30 分 (北京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 25 14 30 分 (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251430 分 (北京时间)

竞价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

自由竞价时间

 20分钟

受让方条件

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保证金缴纳

    额:叁万元整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号:86918100084127-003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bzj.zhaobide.com/)。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报名须知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临安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

付款方式

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3年,自2024年至2027年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年租金10万元/年起(不含税),租金一年一付。

租金的缴纳方式:租金需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按成交价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10万元起(不含税),每年一付,第二年之后的租金都应在前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并与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告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重新招租。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临安农村商业银行玲珑支行,账号:201000037436639。由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注意事项

1、竞得方在使用标准厂房过程中,原则上由竞得方维护及修缮。竞得方需在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不得随意破坏其他设施,确有需要的,必须经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

2、竞得方不得进行有污染大噪音的生产项目,在租赁期间,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方负责。

3、竞得方如涉及临时建设项目的,需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及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竞得方应确保对租赁物进行合法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租赁期间自行投入搭建物、构筑物、建筑物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与村集体无关。

4、未经产权方同意,竞得方不得私自转租该土地,若租赁期内,竞得方中途转租的,必须经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方自负。

5、竞得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将向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当年房屋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6、租赁期满,竞得方承租的场地需恢复原样交付给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征收或规划调整(包括招商引资、拆迁等)或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自身建设需要回收时,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仅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竞得方即可,竞得方自接到通知日起30日内无条件腾空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损失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不限于搬迁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

7、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竞得方应服从。租赁期间由竞得方投资的设备按国家征收或占用补偿的标准归竞得方所有。竞得方已支付的未使用相对月份的租金由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息退还,但不属于违约。

8、承包期满后,由竞得方新增的设施、附属物等未及时搬迁、拆除或移植的无偿归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或处置。

9、到期重新招租,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竞得方有优先承租权。

10、所租赁的房屋需竞得方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参与竞标,即视为竞标人了解所有招标事项的内容。

11.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方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7日内,向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元整(30000元整),账户: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临安农村商业银行玲珑支行,账号:201000037436639。履约保证金中途不得抵交租金,租赁期满后,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承租以来的租金款、水电费、财产设施修复等履约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没有疑议的,履约保证金作不计息退还。

产权所有人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

方国琴      15157106060

交易服务单位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联系方式

许依      0571-63808028

交易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联系方式

赵冠华      0571-89540596

监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陈若澜      0571-89540942

其他说明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5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3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6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10000元收取;1000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10000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20000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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