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关于宣传单/海报/说明书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222.00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101000016301982
预算金额7222.00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招标联系人宛婷85259019
中标公司长沙市信中利印务有限公司7222.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人: 宛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1-01 17:14:02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关于宣传单/海报/说明书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11101000016301982)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关于宣传单/海报/说明书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311101000016301982
项目联系人:宛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信息: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0199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长沙市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宛婷:85259019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02013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4年11月1日
总成交金额(元):7222(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关于宣传单/海报/说明书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11101000016301982)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关于宣传单/海报/说明书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311101000016301982
项目联系人:宛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信息: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0199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长沙市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宛婷:85259019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02013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4年11月1日
总成交金额(元):7222(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长沙市信中利印务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远大二路1004号 | 7222.0 |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报价明细 |
1 | 汇生 MRI检查调查单 | 汇生 | 调查单 | 50 | 6.3 | 315.0 | |
2 | 汇生 医生交班本 | 汇生 | 交班 | 35 | 8.0 | 280.0 | |
3 | 汇生 门Z包干种病L | 汇生 | 门包干 | 400 | 1.6 | 640.0 | |
4 | 汇生 申请单 | 汇生 | 生请-1 | 40 | 4.5 | 180.0 | |
5 | 汇生 血液透晰记录单 | 汇生 | 透螹记录 | 50 | 5.7 | 285.0 | |
6 | 汇生 影响检查申请单 | 汇生 | 影响检查 | 40 | 8.0 | 320.0 | |
7 | 汇生 安全教育表 | 汇生 | 安全教育表 | 30 | 5.7 | 171.0 | |
8 | 汇生 156-2-1/2打印纸 | 汇生 | 156-2-1/2打印纸 | 20 | 69.0 | 1380.0 | |
9 | 汇生 精二CF | 汇生 | 精二处方 | 120 | 4.0 | 480.0 | |
10 | 汇生 伤科处理单 | 汇生 | 伤科处理单 | 50 | 4.0 | 200.0 | |
11 | 汇生 门诊病历本 | 汇生 | 门诊 | 2000 | 0.35 | 700.0 | |
12 | 汇生 护理记录单 | 汇生 | 护理 | 175 | 12.0 | 2100.0 | |
13 | 汇生 告知书 | 汇生 | A4-1 | 30 | 5.7 | 171.0 | |
14 | 【运费】 | 1 | 0.0 |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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