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jkz-2023-0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578-81462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14K广场塑胶篮球场及健身区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CJKZ-2023-020)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下称“采购单位”),就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14K广场塑胶篮球场及健身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响应人前来响应。
1.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2.采购范围及要求:
2.1 项目名称: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14K广场塑胶篮球场及健身区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矿区内。
2.3项目内容:遂昌金矿有限公司14K广场室外篮球场、健身区8mm厚透气型EPDM塑胶面层,面积约788m2,包括:①原塑胶面层拆除、外运及固废自行处置,基面打磨至无老胶,清理干净,对低凹不平处进行专业化修补;②底层涂接触剂一道;③合成胶粒拌聚氨酯胶水机械(或手工)摊铺弹性层,胶粒与胶水配比为5:1~6:1(重量比),平均厚度≥8mm;胶粒高聚物含量≥20%;④清理、划线;⑤离场前垃圾清理;⑥按GB36246-2018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2.4 现场条件:
(1)三通一平情况:满足施工要求。
(2)现场交通条件:满足施工要求,具体由响应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考虑相关费用。
(3)其它:①施工范围内的接水、接电、用水、用电、工程四周安全防护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②承包人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调查、核对,施工期间做好保护,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响应人在响应前应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情况,施工过程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工期计算起止日期:自采购单位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工程质量目标:  合  格  。按GB36246-2018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所使用的塑胶及胶水等原材料均为环保材料,必须符合新国标《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 )国家标准,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约定的相关检测标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施工图纸及T/ZSVA 001—2021运动场地建设与验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2.6.1 外观:场地没有气泡、裂痕或分层现象;面层与基础层粘合牢固、均匀,接缝平直,无明显凹凸现象,表面平坦、色泽均匀,不起泡、不起壳。
2.6.2面层:按照国家《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施工,场地面层平均厚度应≥8 mm,低于规定厚度的面积应≤总面积的10%,任何区域的厚度均应≥6mm。EPDM橡胶颗粒粒径1-2.5mm,胶粒高聚物含量≥20%,胶粒与胶水配比为5:1~6:1(重量比),塑胶颗粒及胶水均符合国家最新环保标准,胶水必须具有“十环认证”标志。
2.6.3平整度合格率:塑胶面层平整合格率应不小于85%,在任何方向和位置上,在每2米的丈量距离上不能超过3毫米的起伏,横向坡度≤ 0.5%;纵向 坡度≤0.1%。
2.6.4标志线应清晰、不反光,无明显虚边,与面层粘合牢固。
2.6.5 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包括施工前原材料取样和完工半个月内成品现场取样。
(1)施工前原材料取样送检:成交方须将工程所需原料于施工前一次性进场,统一封存,由双方代表从中抽取样品,委托经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
(2)完工半个月内成品现场取样送检:由双方代表见证取样,委托经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
(3)检测内容包括塑胶场地原材料及面层化学性能指标检测、有害物质限量指标检测和物理性能指标检测,检测指标必须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 36246-2018)要求。两次检测报告上须具有“CMA”标识,出具的检测报告中一旦有不合格指标,成交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相关费用(含再次送检费用)由成交方自行负责。
(4)两次送检费用均由响应方支付,该费用在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2.6.6 EPDM塑胶场地的质保期为2年(不包含人为破坏和不可抗力因素)。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本项目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达到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达到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2.8根据本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响应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情况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其费用应纳入总报价中。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符合并实施本项目的内容。
(2)其他: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4.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涉金融黑名单、失信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以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向的响应人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8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www.scjk.com)网站,将营业执照(附联系电话)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发送到此邮箱(scjkzb@163.com)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现场递交或邮件递交,采用纸质响应文件
6.2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浙江省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公司三楼招标办,张先生收,电话:0578-8146209)。
6.4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5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时,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7.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不公开开启的,不邀请响应人参加开启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网站(www.scjk.com)上发布。
9.响应保证金
9.1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帐,须备注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9.2金    额: 壹万元。
9.3时间要求:响应人须在递交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前将足额响应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9.4专用账户:
帐户名: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97535056007777
10.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话: 0578-8146162   
澄清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8-8146209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14K广场塑胶篮球场及健身区改造工程采购文件(终稿)UpLoadFiles/file/20230412/cgwj.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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